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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工师刊物的级别划分与认定

2021-01-21政工资讯admin277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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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对期刊通过许可CN刊号的方式进行行政管理。严格来说,期刊没有级别的划分,但是人们通常在观念上、习惯上将期刊划分为市级期刊、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山东省对期刊级别的划分与认定较为特殊,望各位政工师朋友们加以注意。该省的规定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全国总工会、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央党校主管的报刊为国家级。除此之外其他中直部门主管的报刊为省级。由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新社、工人日报、农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出版发行的报刊为国家级,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为国家级。

省内大众日报社所属系列报刊、《支部生活》以及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总工会、省委党校主管报刊为省级,其他省直部门主管报刊为市级。全国“双一流”高校学报为省级,省属院校学报为市级,市属院校为县级。

对于主管主办单位为全国行业政研会、行业协会(如全国黄金系统政研会、全国纺织工业协会)等单位的刊物,按省级成果计分,对于主管主办单位为大型央企(如首钢总公司、中国兵器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等)的刊物,按市级成果计分。以此类推,省行业政研会、省行业联合会等主管主办的刊物,按市级成果计分,省大型国有企业主管主办的刊物按县级成果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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