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推进中的现实问题与改进方向的协同强化
# 从“知识灌输”走向“法治素养”:法治教育推进中的现实困境与系统改进
## 引言
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性工程。近年来,随着“八五”普法规划的深入实施,法治教育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中小学法治教育格局初步形成。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法治教育仍面临“上热中温下冷”的尴尬处境——政策层面高度重视,文件密集出台;学校层面虽形式上响应,却在课时安排、师资配置、教学方法上暴露出深层矛盾。当法治教育停留在“背法条、答试卷”的浅表层面,其涵养法治信仰、塑造法治思维的应然功能便难以真正实现。破解这一困局,需要我们从结构性视角重新审视法治教育的实施逻辑。
## 一、价值定位与实施困境的结构性张力
法治教育不是法律知识的简单传递,而是一种价值观的塑造工程,其核心指向在于培育具有规则意识、权利观念和程序正义理念的现代公民。然而,当前法治教育在实施中存在明显的“目标漂移”现象:一方面,课程设计强调知识性目标,以法条识记为主要考核方式;另一方面,育人目标中的价值引领因难以量化而被虚化处理。
这种张力根植于教育系统内部的评价逻辑。在以升学率为核心指标的评价环境中,法治教育作为非考试学科,天然处于边缘化地位。尽管课程方案规定了法治教育的课时标准,但在实际执行中,课时被挤占、内容被压缩、教学流于形式的情况普遍存在。更值得注意的是,法治教育的特殊性在于它不仅需要知识传授,更需要实践体验和情感共鸣,而现行的课程安排难以承载这种复合型教学目标。于是形成了一种悖论:越是强调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其在实际教学场域中就越被“工具化”——成为应付检查的台账、展板上的照片、总结材料里的数据。
## 二、课内课外、校内校外衔接断裂
法治教育的生命力在于其与真实生活的联结。一个学生如果只在课堂上知道“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却在校规制定过程中毫无发言权;只在试卷上能答出“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却在遇到校园欺凌时不知如何寻求救济,那么法治教育的成效就要打上大大的问号。
然而,当前法治教育恰在“知行合一”层面存在显著短板。校内层面,法治教育与日常管理相脱节——学校规章制度往往从管理便利出发,缺乏对学生权利的充分尊重;教师惩戒权的边界模糊,导致教育行为与法治精神之间的张力时有显现。校外层面,法治教育与家庭、社会场景缺乏有效贯通——家长自身的法治素养参差不齐,社会法治实践资源分散,青少年法治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标准和运行机制尚不完善。
这种断裂的深层原因在于法治教育被视为一门“课程”而非一种“生活方式”。当法治教育被狭隘化为课堂教学行为时,其本应覆盖的校园文化、管理制度、家校协同等维度便被排除在外,学生难以在真实的制度体验中感受法治的价值。
## 三、专业师资匮乏与方法手段滞后
师资是制约法治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瓶颈。现实状况是,绝大多数中小学法治课程由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兼任,这些教师多毕业于思想政治教育或中文专业,系统的法学训练普遍不足。面对日益庞杂的法律知识体系和不断更新的法治实践,教师自身尚且“知识储备吃紧”,遑论开展高质量的教学活动。
教学方法的滞后加剧了这一困境。调查显示,中小学法治课堂仍以讲授式教学为主,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情境辩论等参与式、体验式教学手段的使用率不足三成。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教师缺乏相关教学技能的训练,另一方面是现行班额规模、课时资源与教学方法所需的小班化、情境化条件之间存在结构性矛盾。
与此同时,数字化法治教育资源的开发虽然如火如荼,但其质量参差不齐,大量资源停留在“法条图解化”和“案例故事化”的初级阶段,尚难以支撑深度学习和价值内化的教学需求。
## 四、改进方向:从顶层设计到末端落实的系统重构
破解上述困境,需要统筹推进制度、资源、评价三个维度的系统性改进。
**一是以制度赋能激活内生动力。** 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法治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将法治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和校长履职考核范畴,形成刚性约束。但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应避免以“材料留痕”代替“实效评估”,关注教育过程而非成果展示。同时,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校地合作等途径,为每所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使其从“挂牌挂名”走向实质性参与。
**二是以资源整合破解师资难题。** 一方面,在师范教育体系中增设法治教育方向或模块,提升准教师的法治素养;另一方面,建立区域内法学专业教师巡回授课、高校法学院师生支教等柔性引才机制。更重要的是,开发高质量的数字化课程资源库,以“雙师课堂”模式缓解专业师资不足的燃眉之急。
**三是以评价重构引领教学转型。** 法治教育的评价不能止步于书面考试,应建立关注行为表现和实践能力的多元评价体系。鼓励学校记录学生在班级民主管理、社团活动、志愿服务中的规则意识和权利主张行为,并将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评价方式的转变将倒逼教学方式的变革,推动法治课堂从“知识本位”走向“素养本位”。
## 结语
法治教育的深层使命,在于让法治成为国民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当前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归根结底是法治教育在现代教育体系中尚未找到恰切定位的外在表现。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来看,青少年法治素养的提升不仅是教育命题,更是关乎法治中国建设进程的基础性工程。唯有坚持问题导向,以系统思维推进课程改革、师资建设和评价重构,法治教育才能真正走出形式化困境,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使其在未来长成参天大树。这既是教育的责任,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