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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人在精神文明创建中的功能审视与效能提升

在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与文明演进的双重坐标下,精神文明创建已超越单纯的道德规训和活动开展,日益成为重塑社会精神秩序、涵养民众心灵品质的深层工程。其中,“以文化人”作为核心方法论,强调通过文化的浸润、教化与转化功能,将抽象的价值观念转化为具体的生活实践与内心的自觉认同。然而,在现实操作层面,如何规避表面的活动堆砌与浅层的知识灌输,真正实现文化对精神世界的深层滋养,仍是亟需探究的课题。本文旨在剖析“以文化人”在精神文明创建中的内在机理与现存瓶颈,并尝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优化思路。

一、 逻辑起点:“以文化人”在文明创建中的三重功能定位

“文化”一词,在中文语境中本有“文治教化”之意。现代意义上的“以文化人”,并非简单的文化知识传播,而是指运用文化的符号、象征、仪式、价值与叙事,潜移默化地塑造人的认知范式、道德情感与行为习惯。在精神文明创建中,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维度:

第一,价值内化的桥梁功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但其“宏大叙事”若不能转化为个体可感知、可践行的微叙事,极易沦为口号。“以文化人”通过构建具有感召力的文化场景(如英雄故事的影像化、家国情怀的节庆化表达、诚信理念的文学演绎),使得抽象价值拥有了情感载体与具象依托,从而降低认知门槛,加速从“知”到“信”再到“行”的转化过程。

第二,行为规范的涵养功能。与法律的外在强制不同,精神文明建设追求的是“律他”与“自律”的统一。文化涵养通过塑造社区居民的集体记忆、道德风尚与审美趣味,能够形成一种无形的“软约束”。例如,一个拥有浓厚书画、戏曲或工匠文化传统的社区,其居民往往在尊礼、互助、尚美方面表现出更高水准,这正是文化氛围对人的行为进行柔性化、自律化规训的表现。

第三,共同体意识的重塑功能。现代化进程与城市化迁徙带来了人际关系的原子化与归属感的流失。“以文化人”通过公共文化空间的营造(如社区博物馆、非遗工坊、邻里文化节)和公共文化仪式的参与(如祭孔、重阳敬老、晒书节),重新编织社区的情感纽带与文化认同。它促使原本陌生的个体在共享的文化符号与集体活动中,形成“我们”的共同体意识,这是精神文明创建的社会基础。

二、 现实审视:当前实践中功能发挥的深层梗阻

尽管“以文化人”的理念已获广泛共识,但在具体实践中,诸多梗阻导致其功能未能充分释放。文化资源的供给与基层精神文明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温差”与“断层”。

首要困境在于“文化供给”与“精神需求”的错位。许多基层单位在开展文明创建时,倾向于采用“自上而下”的指令式配送,如机械地张贴宣传海报、重复地开展讲座、统一征订文化书籍。这些内容往往脱离群众的生活语境与审美偏好,缺乏“烟火气”与“泥土味”。过度依赖“你听我讲”的单向灌输,忽视了民众作为文化主体的创造性,导致“文化”成为悬浮于生活之上的装饰品,难以真正“化人”。

其次,形式主义的“内卷化”消解了文化浸润的深度。在考核压力下,部分创建活动重数量、轻质量,重场面、轻实效。例如,大搞文化广场的开园仪式,却忽视后续的运营维护与内涵填充;组织万千人次的诵读活动,却缺乏对经典内涵的深层解读与生命体验的激发。这种“热闹有余、内省不足”的景观化操作,虽然创造了视觉上的冲击,却无法通向心灵深处的反思与转化。

再次,传统与现代之间的“断裂”导致文化认同的微弱。部分创建工作中,对地域传统文化、非遗技艺的挖掘停留于博物馆式的陈列,未能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年轻一代面对传统礼仪、戏曲、手工艺时,往往因缺乏现代审美接口和参与渠道而视为“包袱”,难以产生情感共鸣。不激活传统的生命力,就失去了“以文化人”最深厚的文化底蕴。

三、 优化路径:从“文化供给”向“文化治理”的战略升级

破解上述困境,关键在于将“以文化人”从单纯的文化资源配送,提升为一种注重规律、协同多方、持续生发的“文化治理”模式。具体可从以下维度切入:

1. 锚定“受众本体”:构建嵌入生活的微叙事体系。 “以文化人”的起点应是“人”的日常生活。应告别宏大叙事的单一维度,深入到社区楼宇、田间地头、生产一线。创建工作中,需建立“需求—反馈—调整”的动态机制,利用大数据、居民议事会等方式捕捉群众的精神焦虑点与审美兴奋点。通过“微课堂”、“微剧场”、“微展馆”等轻量化形态,将政策语言转化为“邻里故事”、“工匠事迹”、“家风家训”,使文化浸润变得亲切可感。

2. 激活“主体参与”:从“送文化”走向“种文化”。 只有激发民众的自主创造,文化才能获得持久的生命力。优化思路在于放权赋能,鼓励社区能人、文艺团队、退休教师等成为文化的“播种机”与“领头雁”。通过设立基层文化基金、吸纳民间文化志愿者、开展草根艺术培力计划,让群众走上舞台,成为故事的讲述者、歌谣的创作者和传统的传承者。这种参与式文化生产,不仅提升了精神文明创建的实效,更强化了居民的社区主人翁意识。

3. 强化“仪式教化”:营造具有情感体验的文化空间。 仪式感是连接个体与群体的粘合剂。精神文明创建应当重视节庆仪式、人生礼仪(如成人礼、集体婚礼、新兵入伍礼)的规范化与质量提升。在这些仪式中,融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核心价值观,通过庄重的程序、集体朗诵、共唱国歌等环节,激发参与者敬畏感与神圣感。同时,依托历史街区、文化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造具有在地记忆与审美特质的公共文化空间,让民众在“沉浸式”体验中完成精神的陶冶。

4. 推动“古今融合”: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性转译。 传统资源不是发展的包袱,而是原创力的来源。优化路径要求对地方非遗、古村落文化、家训族规等进行系统性阐释与创造性重构。例如,将古法制香、传统茶道、非遗竹编转化为现代职业培训课程或减压工作坊;将二十四节气的智慧转化为现代社区环保与健康养生的科普。通过IP开发与数字化叙事,使传统价值以当代人喜闻乐见的方式重回生活,实现文化血脉的有机延续。

5. 完善“评价机制”:构建多维度的文化影响力评估体系。 放弃唯“活动数量”、“参与人次”的机械考核,转而引入文化评估学方法。考核指标应包含:“文化参与深度”(是否引发后续讨论与行动)、“价值认同转化率”(调查数据显示群众对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自觉程度)、“文化氛围感知度”(居民对社区文明风尚的主观评分)。通过科学评估,引导创建工作从“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

结语

“以文化人”是精神文明创建中最持久、最深沉的力量。它不是一场疾风骤雨的运动,而是一场润物无声的春雨。要想让精神文明之花在广袤大地上绽放,就必须尊重文化生成的内在规律,将宏大的国家叙事转化为微观的个体体验,将单向的文化输出转化为双向的共创共享。唯有如此,文化才能真正成为滋养人心、凝聚共识、引领风尚的强大动能,推动社会的整体文明迈向更高境界。在未来的治理中,唯有以精益求精的匠心,去缝补文化供给与精神需求之间的裂缝,才能让文明之光穿透形式的外壳,直抵人心最柔软的地方。这不仅是对管理者的考验,更是对这个时代文明高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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