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承载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其中道德教育既是其核心内容,也是实现价值引领的关键路径。在新时代背景下,社会转型加速、价值观念多元,高校思政课中的道德教育面临从“功能认知”到“效能彰显”的深层追问。本文旨在系统解析思政课道德教育的功能定位,并在此基础上讨论其效能体现的机制与困境,进而提出优化路径,以期为提升思政课育人实效提供学理支撑。
一、价值锚定与行为规约:道德教育功能的双重维度
高校思政课中的道德教育并非孤立的知识传授,而是嵌入政治认同、法治观念与文化传承之中的综合育人实践。从功能视角审视,其作用至少体现在两个相互关联的层面。
其一,价值引领与认同塑造。思政课通过系统讲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以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帮助学生在复杂信息环境中确立正确的价值坐标。道德教育在此承担“定向”功能——它不仅是告诉学生“什么是善”,更是引导其理解“为何应该为善”的内在逻辑。例如,关于集体主义与个人利益关系的讨论,将抽象的道德原则转化为具体情境中的价值选择,从而形塑学生的道德信念。
其二,行为规范与德性养成。道德教育的功能不仅止于认知层面,更需落脚于实践。思政课通过案例教学、角色扮演、课堂辩论等方式,将道德规范内化为学生的行为准则。课程中关于诚信、责任、互助等主题的反复强化,实质上构建了一套行为规约体系。这种规约并非外在强制,而是通过道德推理与情感共鸣,逐步生成学生的自律意识。因此,思政课道德教育的功能兼具“启智”与“约行”的双重属性,二者互为表里。
二、从知识到行动:道德教育效能的内在逻辑
功能描述的是教育应有的作用,而效能则指向实际产生的效果。高校思政课道德教育的效能体现,本质上是一个从道德认知向道德行动转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并非线性发生,而是受制于教学情境、学生主体参与度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
首先,认知层面的效能表现为道德判断能力的提升。研究表明,经过系统的思政课学习,学生更倾向于采用基于原则的道德推理方式,而非单纯的情绪反应或功利计算。例如,在关于“科研诚信”的课程模块中,学生不仅知晓学术不端的危害,更能从责任伦理的角度审视自身行为边界。这种认知进阶是效能的基础。
其次,情感层面的效能体现为道德认同的深化。思政课通过讲述模范人物事迹、组织志愿服务分享会等形式,激发学生的道德情感共鸣。当学生从内心认可某种道德价值时,其行为动力便会超越外在奖惩的约束。许多高校开展的“感动校园”人物宣传与课堂议题结合,便是一种情感效能的典型释放。
再次,行为层面的效能最直观,也最难衡量。思政课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往往通过学生日常言行、校园文化参与度、社会责任感外显等指标间接呈现。例如,学生主动参与社区公益、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在舆情事件中表达理性观点等,均可视为道德教育效能的行为表征。然而,由于行为改变具有延迟性和情境依赖性,单一课程难以独立达成显著的行为效应,需要与校园文化、家庭影响等形成合力。
三、效能困境:功能发挥的阻滞因素与归因分析
尽管高校思政课在道德教育功能设计上日趋完善,但其实际效能却常常面临“高投入、低产出”的质疑。这种困境的成因是多方面的,需从教、学、环境三方面加以剖析。
第一,教学方式与功能目标的脱节。部分思政课仍以知识灌输为主,将道德教育简化为概念记忆或条文背诵,忽视了道德推理与情感体验在德性养成中的关键作用。当学生只能复述“为什么要爱国”却无法在具体问题中做出情感回应时,道德教育便沦为“悬浮的教条”,功能与效能之间出现断裂。
第二,学生主体性的弱化。道德教育的最终受体是学生,但其参与度往往不足。面对宏大叙事和单向输出的课堂,学生容易产生“免疫反应”,将道德说教视为外部强加而非内在需求。缺乏主动的价值建构过程,道德认知难以转化为稳定的行动倾向,效能自然大打折扣。
第三,社会环境的消解效应。在信息碎片化、功利主义蔓延的校园生态中,思政课所传递的道德理想可能与现实生活形成落差。例如,课堂强调公平正义,而现实中却存在不公平现象;课程倡导无私奉献,而社会舆论却过度推崇个人成功。这种反差会削弱道德教育的说服力,使效能体现变得复杂而模糊。
四、效能提升路径:构建“功能-效能”转化机制
要使思政课道德教育的功能真正转化为效能,关键在于打通认知、情感与行动之间的链路,构建系统化的转化机制。
其一,推进教学方法的供给侧改革。应增加议题式、体验式、服务学习等教学模式的比重,让学生在真实或模拟的道德情境中完成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例如,“模拟法庭”活动不仅锻炼法律思维,更能深化对诚实守信、程序正义等道德原则的理解。只有当知识学习伴随情感冲击与行动实践时,效能才可能外显。
其二,强化闭环评价与反馈体系。当前思政课效能评估多采用问卷测评或课程成绩,难以反映道德发展的动态过程。建议引入成长档案袋、行为观察量表、质性访谈等多元评价工具,追踪学生从认知到行为的渐进变化。同时,建立教学反馈机制,让教师及时调整教学策略,使功能设计始终与效能目标对齐。
其三,营造协同育人的校园道德生态。思政课不应孤军奋战,需与校园文化、日常管理、社会实践等环节形成协同。例如,将课堂讨论的议题延伸至学生社区治理,或与宿舍文明建设挂钩,使道德教育从“课时”扩展到“时时”。此外,教师自身的行为示范亦是隐性课程,其道德人格能产生无声的效能辐射。
五、结语
高校思政课中道德教育的功能与效能并非同一概念,前者回答“应当做什么”,后者回答“实际产出了什么”。在立德树人的总体目标下,二者必须实现有机统一。当前,思政课道德教育在功能设计上已较为完备,但在效能转化上仍存在认知固化、情感钝化与行动乏力等短板。唯有通过教学方法革新、评价体系完善及育人生态优化,才能让道德教育真正从“课堂之言”走向“生活之行”,从“应然之教”走向“实然之效”。在此意义上,对功能与效能的持续辨析,不仅是学术研究的课题,更是关乎高校育人实效的现实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