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基层治理的时代命题与价值之维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政策落地与社会感知的交汇界面。当前,基层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持续调整、群众诉求日趋多元,治理体系在运行中时常面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张力,以及“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权责错位。破解基层治理的深层困境,不能仅仅依赖技术赋能或制度修补,更需要在价值层面寻求共识基础。价值引领并非抽象的政治宣示,而是将核心价值理念内化为治理行为的定向机制——它回答的是“为了谁、依靠谁、由谁评判”的根本问题。在基层治理走向协同化的过程中,价值共识的形成与凝聚,恰恰是多元主体从“物理聚合”转向“化学融合”的关键介质。唯有以价值引领贯通治理链条,才能真正实现基层治理从“各治一摊”到“协同共治”的质变。
二、价值引领的理论内涵与基层现实的双重观照
价值引领在基层治理场域中,首先表现为一种方向性功能。相较于科层制依靠指令传递、市场机制依靠利益驱动,价值引领的特殊之处在于通过塑造共同意义系统来降低协调成本、增强行动自觉。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共同构成了基层治理价值引领的核心内涵。这些价值理念并非悬置的道德原则,而是具有明确的实践指向:它要求治理行动始终以居民的真实需求为出发点,以公众参与为基本方法,以社会公平正义为底线约束。
然而,基层治理的价值运行面临不容回避的现实张力。一是价值认知的层级落差。上级倡导的治理理念在下沉过程中可能出现“最后一公里”的衰减,政策话语与群众日常话语之间存在翻译转换的鸿沟。二是价值取向的主体分化。基层社会中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各有其行动逻辑,行政逻辑追求效率与合规,市场逻辑追逐资源与回报,社区逻辑看重情感与关系,这些逻辑之间的冲突本质上是价值排序的分歧。三是价值认同的参与赤字。部分基层治理中“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仍然存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未被有效激活,使得价值引领容易沦为单向度的宣传教育,而非双向互动的共识建构。
三、以价值凝聚破解协同困境:从利益协调走向意义共享
基层协同治理的难点,从来不仅是技术层面的“如何协作”,更是价值层面的“为何协作”。现实中,社区治理联席会议流于形式、多方联动机制“联而不动”、共治项目“热开场、冷收尾”等现象反复出现,归根结底是参与各方缺乏共享的意义框架。利益协调固然是协同的基础,但利益本身具有流动性和片段性,难以支撑长效的协作关系。价值引领则提供了更为稳定的纽带——当各方认同“社区是我家”的共同体意识,认同“协商优于对抗”的程序正义,认同“公共利益优先于部门利益”的排序原则,协同就能超越逐利博弈的反复拉锯,进入制度化协作的稳定轨道。
在此意义上,价值引领的功能可归纳为三重转化:其一是将“要我协同”转化为“我要协同”,通过价值内化使协同成为各主体的自觉选择;其二是将“利益博弈”转化为“规则共识”,通过价值约束使竞争性互动框定在合作底线之内;其三是将“短期项目合作”转化为“长期关系信任”,通过价值积淀不断累积社会资本,为后续协同提供深厚的信任资源。值得注意的是,价值凝聚不等于消弭差异,而是在尊重多元的基础上寻求最大公约数。基层治理的价值引领应当具有包容性——既要维护核心价值的主导地位,也要为不同主体的合理诉求保留表达空间,在对话协商中动态生成具体的协同规则。
四、以价值内化激活主体动能:赋能参与、涵养责任与重塑认同
价值引领的实效最终要落到人的行动上。基层治理协同的深度,取决于各类主体是否真正“入场”。当前,社区社会组织参与能力不足、居民公共精神弱化、辖区单位共建意愿不强等问题,构成协同治理的主体性障碍。价值引领恰恰可以从三个维度激活主体动能。
第一,以赋权增能的价值取向拓展参与空间。价值引领不是行政权力的延伸,而是承认并激活社会主体自身的治理能力。通过完善居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等制度设计,让普通居民从“治理对象”转变为“治理主体”,在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体验到效能感,从而形成“参与—认同—再参与”的良性循环。
第二,以责任伦理的价值涵养重塑公共精神。协同治理需要强烈的公共责任意识作为支撑。基层治理应当重视社区责任伦理的培育,将“守望相助”“各尽其责”等价值规范融入邻里公约、楼组自治、志愿服务等微观场景之中。当居民将社区视为自身生活世界的延伸,而非仅仅是居住空间时,公共精神便会自然生长,协同也就有了最深厚的社会根基。
第三,以共同体认同的价值营造构建情感联结。认同感是协同治理的情感基础。通过社区文化节事、公共空间更新、集体记忆建构等方式,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使“我们的社区”这一共同体话语成为凝聚各方的价值符号。情感认同一旦形成,治理就不再是外在的任务摊派,而成为内在的生活追求。
五、从价值共识到制度耦合:协同强化的结构化路径
价值引领必须与制度建设形成呼应,方可持续生效。价值共识若停留于理念倡导层面,容易沦为“软约束”甚至“空话”;制度机制若缺乏价值支撑,则可能异化为机械的流程操作。二者的良性耦合路径可从如下维度展开。
在价值转化机制上,应推动抽象的核心价值向具体化的治理规范下沉。比如,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转化为社区居民议事规则中的程序正义要求,将共建共治共享的价值理念转化为多方联席会议中各方的话语权和表决权配置方案。价值的制度化转译,使价值引领从倡导性话语转化为可操作的行为准则。
在协同激励机制上,应以价值认同度为重要参考来设计考核评价体系。对于参与协同治理的各方,既要考察资源共享量、问题解决率等客观指标,也要评估参与意愿的持续性、协作关系的稳定性以及公共责任的承担情况。通过将价值指标嵌入绩效评价,形成价值导向的“指挥棒”,引导各类主体自觉维护协同关系。
在矛盾调处机制上,价值引领应发挥“定纷止争”的功能。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刚性裁断,也要善于运用价值共识进行柔性调和。在邻里纠纷、物业矛盾、环境冲突等高频治理议题中,引入共同利益、公序良俗、互谅互让等价值维度,有助于弥合分歧、修复关系,使协同不至于因冲突而中断。
六、结语
基层治理的协同强化,本质上是一场价值层面的深层变革。制度供给解决的是“能协同”的问题,技术支撑解决的是“好协同”的问题,而价值引领解决的则是“愿协同、常协同”的持久动力问题。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价值引领不是游离于制度与治理要素之外的外在变量,而是贯穿其中的精神脉络。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凝聚起各方的行动方向,以公共精神为核心的价值培育生长出可持续的治理动能,以共识为基础的价值制度耦合则构筑起协同强化的长效机制。唯有在价值共识的基石上不断推进治理协同的整体性建构,基层治理才能在复杂变局中保持定力、激发活力、提升效力,真正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善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