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其治理效能直接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进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已成为新时代基层治理创新的核心命题。然而,在实践中,基层治理长期面临条块分割、资源分散、多元主体协同乏力等深层结构性矛盾,制约着治理体系的整体运转。党建融合作为一种将党组织从组织覆盖、逻辑嵌入到功能引领的系统性建设路径,为破解基层治理协同困境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与实践可能。本文旨在从党建融合视域出发,剖析基层治理协同的内在机理,辨识现实梗阻,进而提出强化协同效能的实践进路,以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参考。
一、党建融合与治理协同的内在逻辑耦合
(一)党建融合是治理协同的政治组织基础
党建融合强调通过组织形态的创新与组织网络的延展,把基层党组织嵌入基层社会的各个空间单元和治理环节。不同于单纯的组织覆盖,党建融合更注重“质”的共生性——实现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在目标导向、行动逻辑、资源配置上的深度耦合。治理协同需要多个责任主体在规则框架内共享信息、共担风险、共同行动。在这一过程中,党组织凭借其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和群众动员力,能够为多元主体的协同提供统一的政治方向与价值坐标,避免协同行动陷入目标碎片化的困境。
(二)治理协同是党建融合的功能价值体现
党建融合的最终指向决非“组织本位”的自我完善,而是服务于治理效能的系统提升。当基层治理各主体——包括政府职能部门、村(社区)“两委”、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居民群众——能够在特定议题上形成协调联动的行动结构时,党的组织优势便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因此,党建融合为“体”,治理协同为“用”,二者互为表里。融合的深度决定了协同的效度,协同的实践又反过来检验和倒逼融合机制的优化,构成一种辩证互促的关系。
二、基层治理协同强化的现实困境辨析
客观审视当前基层治理运行样态,协同不足的问题依然具有共性特征,其主要症结集中体现为以下四个维度的断裂。
(一)体制性壁垒导致条块协同梗阻
在“条块结合”的行政体制下,各职能部门强调“对上负责”,基层政府则承担属地管理的兜底责任。条线与块面之间在任务部署、资源分配、考核评价等方面存在显著的信息不对称。一个社区治理议题往往牵涉城管、住建、民政、环保等多个条口,各条口工作标准不一、数据系统独立、行动节奏各异。若无有效的制度性协调枢纽,协同势必流于形式,出现“都在管、管不好”的治理真空。
(二)基层党组织引领能力参差不齐
党建融合对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能力、群众组织能力、统筹协调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组织在、功能弱”的现象:专职党务工作者配置不足,基层干部在复杂治理议题面前显得力不从心;部分支部活动停留在“读文件、开会议、做台账”的形式化层面,缺乏将组织动员转化为具体治理行动的有效抓手。党组织若无法在协同网络中占据实质性的枢纽位置,则党建融合的引领效应将明显衰减。
(三)治理资源配置呈现碎片化离散状态
目前,上级部门向基层下沉的资金、项目、人员等资源往往与部门行政隶属关系绑定,形成“部门所有、各自投放”的格局。这导致在基层治理现场,资金重复投入与覆盖空白并存,数据难以互通,设施利用效率低。更为关键的是,由于缺乏基于属地治理需求的整体性资源整合机制,协同治理缺乏充足的物质支撑,难以形成闭环。
(四)社会力量参与协同的深度与韧性不足
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物业企业、驻区单位等是基层治理协同不可或缺的主体。但受传统管理惯性影响,社会力量常处于“被动员”状态,多承担辅助性、执行性职能,较少介入治理议题设置和决策环节。居民参与亦多集中于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浅表层面,而涉及公共资源配置、小区规划改造等实质性公共事务的参与机制尚待发育。协同治理的“同心圆”因缺少社会主体的持久内驱力而难以真正转起来。
三、党建融合驱动协同强化的实践进路
破解协同困境,关键在于以党建融合为轴心,重塑治理系统的联结逻辑,实现从“物理聚合”到“化学融合”的质变。
(一)以组织融合重塑协同治理的骨架网络
在纵向上,健全“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五级组织链条,将党的组织末梢向最基层沉降,使分散的社会单元之间形成组织化的连接纽带。在横向上,着力推进区域化党建,打破单位隶属关系的区隔,吸纳驻区单位、物业企业、新兴领域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街道或社区党组织的“兼职委员”,建立常态化议事协调平台。通过纵横交织、立体贯通的党组织网络,将治理协同建立在稳固的组织骨架之上,从而有效克服条块分割的体制摩擦。
(二)以机制创新激活协同治理的制度动能
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协商议事机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实体阵地,就社区公共议题定期开展议事恳谈,将治理需求征集、议题筛选、方案共商、执行反馈等环节纳入制度化轨道。完善“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响应机制,明确吹哨范围、报到流程与考核办法,赋予基层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评价权,倒逼条线资源向基层治理现场聚合。同时,推进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的数据融合,打破信息孤岛,以技术手段支撑跨部门业务协同,形成发现、上报、分拨、处置、反馈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三)以资源整合夯实协同治理的物质底座
上级党委应发挥统筹功能,将对镇(街道)、村(社区)的资金拨付、项目分配、人员配置由“多头分散”转变为“打包下达、属地统筹”,赋予基层更大程度的资源整合权与调配权。同时,以党组织为中介,积极撬动辖区内的社会资源,广泛推行“公益创投”“五社联动”等模式,将分散于各部门的社会服务资金转化为面向治理需求的整体性支持。资源要素的集约化配置,能够为协同治理注入持续的财力、人力与智力支撑。
(四)以能力提升锻强协同治理的主体力量
基层治理协同的可持续性,最终取决于基层干部队伍和社会治理力量的素能水平。一方面,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通过导师帮带、跨岗轮训、挂职锻炼等方式,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在统筹辖区事务、协调多元关系、应对突发状况等方面的实务本领。另一方面,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与骨干志愿者,通过微公益项目扶持、专业社会工作督导等方式,增强其参与公共议题协商、承接社区服务项目的能力。基层干部的专业化与群众力量的组织化相互促进,方能为协同治理提供持久的人才保障。
结语
基层治理的协同强化绝非简单的机制修补,而是涉及治理理念、组织架构、资源配置的深刻系统性变革。党建融合为这一变革提供了核心政治动能——它以组织融合消解体制壁垒,以机制创新疏导制度梗阻,以资源整合弥合配置裂痕,以能力建设激活主体潜能,从而在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编织起具有韧性的协同网络。面向未来,应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的统一,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规律的认知,持续推动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高效转化,切实筑牢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基层的坚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