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条块关系”是中国行政体制中的结构性命题,其运行效率直接关涉基层治理的回应性与执行力。近年来,随着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深入推进,“条块协同”从一种理想化的制度设计转化为各地积极探索的治理实践。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始终存在张力。在当前的基层治理格局中,条块之间“联而不动、动而不协、协而不优”的现象依然突出,亟待我们从制度运行的深层逻辑出发,对条块协同的现状进行冷静审视。本文旨在剖析其内在困境、梳理地方探索,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党建引领完善条块协同机制的可行路径,以期推动这一机制从形式整合走向实质融合。
二、结构性张力:条块分割与协同失灵的多维表征
条块关系的本质是纵向的专业管理与横向的综合治理之间的矛盾。在县域治理层面,这种结构性张力表现得尤为显著。一方面,“条条”部门(如公安、城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作为上级业务指令的传导末端,其绩效考核、人事任免及工作重心高度取决于上级部门。这导致其在基层工作中极易形成“向上看”而非“向民看”的路径依赖,往往将本地区域性的、综合性的治理需求视为“额外负担”,缺乏主动融入属地治理体系的动力。另一方面,“块块”(乡镇街道)虽被赋予属地管理的总责,却缺乏与“条条”部门相匹配的统筹、协调和资源调度权力。权力与责任的严重错位,使得基层政府在面对跨部门、跨领域的复合型治理难题时,常陷入“看得见管不了,管得了看不见”的尴尬境地,协同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沦为文来文往的被动应付。
三、体制性壁垒:协同成本高昂与制度供给不足
从制度运行的微观机制来看,条块协同的高成本源于多重体制性壁垒。第一,信息壁垒。条块之间、条条之间的数据系统往往采用不同的技术标准、保密等级和权限设置,导致了“信息孤岛”现象。前端网格员采集的鲜活数据无法即时共享给后台执法部门,而部门的专业数据也无法反哺网格员进行精准研判。第二,机制壁垒。尽管各地普遍建立了“吹哨报到”、“联合执法”等机制,但这些机制的启动往往依赖于行政首长或书记的临时性“高位推动”,缺乏稳定的、常态化的制度支撑。一旦领导关注点转移,协同机制便可能迅速“休眠”。第三,激励壁垒。协同工作产生的绩效如何公平分配?责任如何清晰划界?在缺乏精细化、可量化的激励与问责设计时,“有功争抢、有过推诿”便成为一种理性行为,进一步加剧了协同的组织成本。
四、路径探索:党建引领下“软嵌入”与“硬约束”的实践样本
面对上述困境,各地在党建引领的制度框架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其核心逻辑在于利用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对条块关系进行“柔性嵌入”与“刚性约束”的复合改造。例如,部分城市推行的“区域化党建”模式,通过建立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吸纳辖区内各条线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这种组织嵌入不直接改变行政隶属关系,却通过党的组织纽带,将各条线单位的利益诉求、资源信息置于一个共同的决策平台上,实现了“以党建促沟通、以党建促协调”的软性整合。又如,一些省份推行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依法下放给乡镇街道,并配备专门的执法队伍。这种权力下放是对“块块”短板的直接补强,通过行政体制的微调,使其获得了与责任相匹配的硬性资源,从而降低了协调的难度。
五、梗阻与局限:现有协同模式的深层挑战
然而,任何制度创新都非一剂万能良药。当前的协同实践仍面临若干深层次的挑战。其一,“党建+协同”容易异化为“党建统领一切”。在实际操作中,若过度依赖党的组织动员能力,可能导致基层治理的过度行政化,党建活动沦为填表、开会的形式主义,反而挤占了直接服务的精力。其二,权力下放的真实性问题。部分下沉的执法权存在“虚假下沉”或“选择性下沉”现象,即“含金量”高、风险低的审批权被上收,而成本高、收益低、矛盾多的监管权被下放,导致基层“接不住、管不好”。其三,法律与政策的衔接失序。条块协同往往牵涉到跨部门的职权边界调整,现有法律体系对于街道、乡镇在协同中的角色定位、法定权力清单界定仍不够清晰,导致协同过程中的行为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六、优化方向:构建“权责对等、数据赋能、激励相容”的制度闭环
要推动党建引领下的条块协同从“盆景”变成“风景”,需要从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两个维度进行系统性优化。首先,核心在于落实“权责对等”。必须依法明确乡镇(街道)的主导地位,通过清单制管理,清晰界定其在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吹哨权”与“评判权”,并建立与之对应的责任豁免机制,破除“甩锅”与“接锅”的恶性循环。其次,关键在于数据赋能。应打破部门利益藩篱,建立统一标准的“基层治理数据底座”,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部门间数据的实时共享与调用,将事前协调转化为系统自动识别、后台智能派单,大幅降低人为沟通成本。最后,保障在于激励相容。应改革对条线部门的考核体系,将其参与基层治理的频率、效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的硬性指标,并赋予街道一定比例的考核权重或“一票否决”建议权,使其利益与属地治理效果深度绑定。
七、结语
条块协同不是简单的机构合并,也不是一时的运动式治理,而是一场涉及权力结构、利益格局与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党建引领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的是“粘合剂”与“助推器”作用,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面对复杂多元的基层治理实践,既不能幻想通过一次改革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条块矛盾,也不能因噎废食,否定协同的必要性。唯有在制度设计上更加精细化,在权责配置上更加科学化,在数字支撑上更加智能化,才能真正让“条”的专业优势与“块”的综合优势在基层治理场域中同频共振,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