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权益保障从来不只是制度文本的静态铺陈,它同时是一种需要意义建构、价值认同与情感凝聚的治理实践。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连接制度供给与个体行动的柔性纽带,其在职工权益保障中的融入深度与效度,直接决定了劳动关系治理能否从“形式合法”走向“实质有序”。然而,审视当前实践,思想政治工作的介入仍面临定位漂移、功能窄化与协同失序三重张力。本文基于对现实状况的考察,剖析其深层成因,并尝试在制度逻辑与生活逻辑之间寻找融合的可能路径。
一、定位之惑:从“嵌入”到“融入”的未竟之变
应当承认,近年来思想政治工作在职工权益保障中的位置已经发生显著位移。早期惯常的做法是将思政工作视为劳动争议发生后的“灭火器”,其功能被定义在情绪安抚与矛盾调解的末端环节。而当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思政工作写入劳动合同范本、纳入民主管理流程,试图实现从“事后介入”向“事前预防”、从“外部输出”向“内部生成”的转型。这种“嵌入”的姿态值得肯定,但距离真正的“融入”仍有距离。
所谓“融入”,意味着思想政治工作应当成为职工权益保障机制运行的内在要素,而非附着其上的装饰性符号。然而在具体实践中,两者常常处于“两张皮”状态:制度设计遵循管理逻辑,思政工作遵循宣教逻辑,二者共享同一时空却鲜有真正的交叉对话。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例,许多企业严格履行了程序性要求,却在议题设置时将思政教育内容与权益协商内容机械并联,前者沦为仪式化表达,后者则在行政主导下丧失博弈空间。职工在“被代表”与“被教育”的双重角色中难以形成真实参与感,思政工作应有的利益协调与共识凝聚功能由此大打折扣。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当思政工作以“融入者”身份进入权益保障领域时,其自身的理论准备并不充分。多数思政工作者习惯于政策解读和价值倡导的话语方式,对劳动法律、社会保险、职业伤害认定等专业性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储备,导致其在回应职工现实关切时显得单薄无力。这种能力短板反过来又强化了“思政工作不过是软性宣导”的刻板印象,使“融入”始终停留在物理层面的组合,而非化学层面的化合。
二、张力之显:制度供给与个体感知之间的断裂带
职工权益保障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制度设计的合理性,更取决于制度能否被职工内在认同并自觉维护。思想政治工作本应在制度供给与个体感知之间铺路架桥,但从现状来看,该桥梁的承重能力正在受到侵蚀。
一个突出的症候是“制度承诺”与“感知落差”的并存。从制度文本检视,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已经建立起涵盖薪酬支付、休息休假、劳动安全、职业培训等维度的权益保障框架。但职工的真实体验却往往低于制度承诺的水平线。究其原因,并非制度执行完全失守,而是制度在运行过程中缺少持续的“价值灌注”——职工并不清楚制度背后的权利逻辑,也不理解自身诉求如何在制度框架内获得回应。当权益受损时,职工更倾向于诉诸非正式渠道(诸如私下抱怨、消极怠工乃至抱团对抗),而非制度化的协商调解。
思政工作在此场景中本可发挥“转译”功能——将制度语言转化为生活语言,将法条逻辑转化为权利意识,从而降低职工参与制度运行的心理门槛。然而现实是,不少思政工作仍然停留在“上传下达”的线性模式之中。宣传栏上的标语、内网中的专题页面、逢会必讲的领导讲话,共同构成了一种悬浮的话语系统。这种话语与职工日常劳动体验之间存在明显隔阂,无法唤起共鸣。更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单位为了追求“零投诉”“零仲裁”的考核指标,将思政工作异化为舆论管控工具,刻意屏蔽负面信息、弱化冲突表达。这种做法短期内维持了表面的和谐,却消耗了职工对制度的深层信任,为更大的权益风险埋下伏笔。
由此形成一个耐人寻味的悖论:思政工作越是努力彰显自身“在场”,职工越是感受到权益表达的“失语”;越是强调组织的关怀,越是凸显个体声音的微弱。这并非思政工作本身的逻辑缺陷,而是其在权益保障场域中采取了不恰当的角色姿态——以管理本位取代职工本位,以秩序优先掩盖权利优先。
三、重构之路:在协商、共情与赋能中实现深度融合
破解上述困境,需要思政工作完成从“外在于职工”到“内生于职工”的范式转换。这种转换不是方法论的细微调整,而是价值立场的重新校准——将职工视为权益保障的主体而非客体,将思想政治工作理解为一种激发主体性的实践过程。
首先,思政工作应当深度介入协商民主的全过程。劳资协商不应仅仅是利益博弈的讨价还价,更应是一种相互理解的意义交换。思政工作者可以承担“沟通者”的中介角色,在协商前帮助职工梳理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协商中维护对话规则的平等性,在协商后引导双方对协议形成共同承诺。这一过程中,思政工作不取代任何一方的利益表达,而是为表达创造更安全、更有序的心理空间。例如,在工时调整、绩效方案修订等敏感议题上,工会与行政部门往往因立场差异陷入僵局,思政工作若能先行开展前置性沟通——既向职工阐释企业经营约束,也向管理层传递职工真实感受——则可在分歧萌生之前铺垫理解基础。
其次,思政工作需要建立共情取向的沟通机制。传统的“教育者—受教育者”二元框架已经难以适应当代职工强烈的主体意识和平等期待。思政工作者应主动转向倾听者与陪伴者的角色,通过常态化的一线走访、结构化的小型座谈、匿名化的意见征集,真实捕捉职工在权益保障方面的“痛点清单”。在此过程中,思政工作不急于给出结论,而是在充分共情的基础上提供认知框架,帮助职工从孤立的不满情绪中识别出结构性的制度议题。例如,将个别职工对于排班不公的抱怨,引导至对绩效考核透明度的整体审视;将零散的职业健康投诉,整合为对劳动保护制度的系统检视。这种从“个别问题普遍化”再到“普遍问题制度化”的思维递进,正是思政工作区别于一般性调解的核心优势所在。
最后,思政工作必须赋予职工以制度参与的能力准备。权益保障的可持续性,取决于职工是否真正具备运用制度资源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思政工作可以将法律常识普及与权利意识培育纳入日常教育体系,但方式需从灌输式转向体验式——通过模拟协商、案例研讨、角色置换等参与性方法,让职工在情景化实践中理解制度规则、锻炼表达能力、增强协商自信。同时,思政工作也应推动建立职工权益保障的“反馈—改进”闭环机制,定期收集职工对制度运行的评价意见,将其转化为制度修订的参考依据,并公开展示改进结果。当职工看到自己的声音能够引发制度改变时,思政工作所倡导的共同体意识便不再是一句空洞口号,而成为可以触摸的实在经验。
结语
职工权益保障与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度融合,在本质上是两种秩序的对话:一者是刚性的权利秩序,依赖法律与制度供给;一者是柔性的意义秩序,靠价值认同与情感凝聚来维系。当前困境的症结不在于两者孰轻孰重,而在于它们尚未找到可持续的接榫点。思政工作既不能退化为制度管理的附庸,也不能幻化为脱离实际的高空说教。它应当在权益保障的具体场景中回归本义——成为赋能职工、联结信任、生成共识的实践智慧。唯有如此,职工权益保障才不会停留于条款和流程的冰冷运转,而能真正成为劳动关系中温暖而坚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