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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精神宣传语境下队伍建设的张力审视与共生转向

劳模精神承载着劳动至上、无私奉献、精益求精的价值内核,是新时代鼓舞劳动者奋斗进取的精神旗帜。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劳模精神宣传不仅是价值传播的文化实践,更被视为锻造高素质劳动队伍的重要抓手。然而,宣传话语与队伍建设之间并非天然同构。当宣传工作侧重于典型塑造而忽视队伍生态,或停留于仪式性表彰而缺乏制度性支撑,宣传对队伍建设的推动效能便会边际递减。因此,有必要在劳模精神宣传的既定框架下,对队伍建设的现实境遇进行理性审视,厘清其内在张力,进而探寻从“动员式感召”走向“共生式激活”的可行路径。

一、宣传赋能:劳模精神与队伍建设的价值耦合

队伍建设需要价值坐标,宣传恰是价值生产与传播的关键机制。劳模精神宣传通过将个别劳动者的先进事迹转化为普遍倡导的精神规范,为队伍提供可感知、可仿效的行为样板。这种宣传并非简单的信息传递,而是借助叙事建构、情感动员和榜样示范,在劳动者群体中塑造“劳动最光荣”的集体潜意识,在组织内部强化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从组织行为学视角来看,宣传具有双重功能:一方面,它对外彰显组织的价值导向,提升队伍的社会声誉;另一方面,它对内发挥着“文化黏合剂”的作用,使分散的个体在精神层面完成联结,从而为队伍建设奠定认同基础。正因如此,劳模精神宣传长期被视为队伍建设的有效杠杆,其本质在于通过价值认同的凝聚,推动个体目标与组织目标趋于一致。

二、现实审视:宣传语境下队伍建设的内在张力

然而,在具体的宣传实践中,精神传播与队伍建设之间常出现“耦合—脱节”的悖论。规模化的宣传声势并未自动转化为队伍素质的整体跃升,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形成新的结构性矛盾。这些矛盾并非源于弘扬劳模精神的初衷,而是源于宣传逻辑与队伍建设逻辑之间的深度错位。

其一,典型选树与群体实践存在疏离。为了增强传播感染力,宣传工作往往聚焦于少数先进人物,强调其超常付出和卓越绩效。这种叙事策略固然有助于树立标杆,却容易使典型人物成为“道德孤岛”。一旦典型与普通劳动者的日常经验距离过远,普通成员便可能将劳模理解为可敬而不可及的“例外状态”,从而削弱仿效意愿。尤其是当宣传叙事过度突出“忘我奉献”甚至“牺牲健康”等情节时,榜样形象虽然高大,却与普通劳动者真实的生活世界产生断裂。队伍建设若以少数典型替代全员培育,就难免落入“一枝独秀而万木萧疏”的困境。

其二,宣传话语与劳动价值共识之间出现稀释。在媒体迭代背景下,劳模精神宣传面临碎片化、娱乐化传播语境的冲击。部分宣传倾向于将劳模塑造为流量型“网红”,或过度聚焦于感人细节,而淡化了对劳动过程、技能逻辑和职业伦理的深度呈现。这样一来,公众记住的是情感标签,而非劳动本身的价值坐标。对于队伍内部成员而言,标签化的宣传难以转化为稳定的职业认同,也无法有效矫正重关系轻技术、重结果轻过程等不良倾向。更为严峻的是,过分煽情的表达方式可能引发“真实性”质疑,使原本严肃的精神教育被误读为形式主义表演,从而稀释劳动价值共识的建构基础。

其三,激励机制与内生动力之间存在短期化错位。宣传表彰通常以年度性、节点性活动为主要载体,荣誉授予后,相应的跟踪培养、职业发展、权益保障等制度链条往往不够健全。这使得劳模身份容易成为一次性符号,宣传热度消退之后,其示范效应随之衰减。与此同时,面向普通劳动者的日常激励不足,导致队伍中“围观模范、各安其位”的心理蔓延。加上评选名额有限、周期较长,过度稀缺的荣誉供给反而容易诱发功利心态,甚至造成团队成员之间的竞争性隔阂。这种激励结构的短期化,最终削弱了队伍建设所必需的持续内生动力。

三、优化进路:从宣传感召走向制度激活

破解上述困境,需要将劳模精神宣传从单向度的价值输出,转向与队伍建设深度嵌合的治理实践。宣传不应止步于“感动人”,更应着眼于“成就人”。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三个维度着力,实现从精神动员到制度共生的范式转换。

第一,回归劳动本体,重构宣传的微观叙事。宣传不仅要见“人”,更要见“技”、见“业”。应在典型报道中充分呈现劳模成长过程中的技能进阶、方法变革和职业操守,使受众能够从劳模身上看到平凡岗位的进阶路径,而不是止步于道德颂扬。可探索“工匠手记”“技能微课堂”“攻关纪实”等多样化载体,推动宣传内容从“故事化”走向“方法化”。通过精细化、过程化的叙事,拉近典型与普通劳动者之间的距离,使“劳模可学、劳动可为”成为队伍内部的基本共识。

第二,贯通“选树—培育—使用”的全链条机制。宣传不应止步于荣誉授予,而应与人才培养、岗位任用、薪酬激励等制度相衔接。可依托劳模创新工作室、师带徒、技能竞赛等载体,把宣传效应转化为技术传承和人才孵化的现实平台。同时,建立劳模后备梯队和跟踪管理制度,将宣传关注中的正面行为及时纳入组织评价体系,形成“宣传发现—组织培养—岗位建功—再宣传”的良性循环。宣传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应协同联动,避免“宣传归宣传、建设归建设”的条块分割,确保荣誉背后的发展资源能够持续供给。

第三,以制度认同固化精神认同,营造共建共享的队伍生态。劳动模范的价值不仅在于个体卓越,更在于能够带动群体成长。因此,队伍建设需着力构建公平、开放的发展环境,使技能贡献、劳动实绩成为评价和晋升的核心标尺。应完善技能等级认定与劳动报酬联动机制,畅通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通道,优化劳动权益保障。只有让普通劳动者切实感受到劳动创造的价值回报,劳模精神宣传才能真正深入人心,精神感召才能从“一阵风”变为“四季春”。

结语

劳模精神宣传与队伍建设的关系,不是单向度的传播与接受,而是一种相互塑造、彼此支撑的动态过程。在新时代语境下,宣传工作必须超越仪式化、表面化的误区,回归劳动实践的本体逻辑;队伍建设也必须借助宣传的影响力与感召力,构建价值认同与制度保障相结合的治理闭环。唯有如此,才能让劳模精神真正融入队伍肌理,使精神感召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加坚实的人才基础。从动员到共生,既是宣传理念的升级,更是队伍建设现代化转型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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