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高等教育承担着立德树人与科学研究的基本职能,同时也是公共资源与行政权力的重要集结地。近年来,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持续扩大、经济活动日益复杂以及外部资源介入深度增加,廉政风险防控成为高校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议题。尽管各高校普遍建立了以章程为核心、内控为支撑的廉政制度体系,但在实践运行中,制度虚置、监督悬浮、责任模糊等问题依然突出。本文基于对多所高校廉政建设实践的观察,系统梳理当前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现实样态,剖析其深层次问题表征,以期为完善高校廉政治理体系提供参考。
二、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实践进展
从制度文本层面观察,目前绝大多数高校已形成包含“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公开、干部轮岗、重点领域专项督查等在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基本框架。在具体操作中,部分高校引入内部控制规范,针对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等高风险领域制定专项业务流程,并尝试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权力运行的痕迹化管理。例如,一些高校建立财务管理与预算执行监控平台,对重大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此外,以学院二级管理为背景,不少高校在院系层面设立纪检委员或廉政监督员,将防控触角向基层延伸。从组织架构上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法律事务等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逐渐建立,部分高校还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风险识别与评估工作。整体而言,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正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制度覆盖面和流程规范性均有所提升。
三、制度设计与执行之间的断裂
尽管制度框架日趋完善,但实践中的制度执行力不足是普遍存在的显著问题。首先,部分制度停留在“纸面合规”层面,缺乏可操作的细则和匹配的执行主体。例如,高校普遍制定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但在实际报销审核中,形式审查多于实质性审查,对预算变更的合理性缺乏有效论证,导致虚列支出、重复报销等问题时有发生。其次,制度的动态调整滞后于业务形态变化。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横向课题、经营性资产管理等业务日益复杂,而原有防控条款往往针对传统模式设计,对新出现的利益冲突、关联交易缺乏明确约束。再次,二级学院层面的制度落地存在“最后一公里”梗阻。院系领导往往身兼学术专家与行政管理者双重角色,对廉政制度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部分学院在涉及人才引进、设备采购等环节存在程序简化、记录缺失等现象,致使校级制度被选择性执行。
四、监督力量的分散与监督效能的短板
监督体系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防线,但目前高校监督力量呈现明显的分散化特征。纪检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教代会监督等各成体系,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甚至存在重复监督与监督盲区并存的悖论。一方面,由于缺少统一的风险信息平台,不同监督主体获取的数据难以整合,使得隐藏在跨部门业务中的系统性风险不易被及时识别。另一方面,监督主体普遍面临独立性不足的困境。以内部审计为例,审计部门往往隶属于学校行政体系,在经费、人事上受制于被审计单位,导致审计发现的问题难以得到彻底整改。此外,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边界模糊,使得一些涉及学术评价、资源配置等领域的监督难以深入。例如,学术委员会在课题评审、成果认定中的裁量权较大,但对其决策过程的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容易滋生人情评审和利益输送风险。民主监督的作用也未能充分发挥,部分高校的教代会、学代会流于形式,对重大决策的参与度有限,难以形成有效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压力。
五、问责机制的空转与责任传导的梗阻
廉政风险防控的闭环中,问责是压实责任的核心环节。然而,实践中问责机制常常陷入空转。首先,问责标准模糊导致“追责难”。许多高校的问责条款仍停留在“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等原则性表述上,缺乏量化指标和明确的责任层级划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往往难以精准确定责任人。其次,问责链条在行政体系与学术体系之间断裂。对于学术不端、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等问题,高校内部的处理往往倾向于“内部消化”,以行政处分代替法律追责,以单位整改代替个人担责,问责的警示作用大打折扣。再次,因信息不对称和人情关系,问责存在“选择性执行”倾向。一些基层单位面对风险事件时,优先考虑保护集体声誉或平衡内部关系,弱化了责任追究的刚性。责任压力的逐层衰减也是突出问题:校级层面制定的防控要求经过学院、系所、课题组的层层传递后,到了具体执行末端,压力显著降低,甚至出现“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僵局。
六、廉政文化的薄弱与风险意识的缺位
制度与监督属于刚性约束,而廉政文化是柔性治理资源。目前高校的廉政文化建设仍相对薄弱,集中表现为风险意识教育的“两张皮”现象。多数高校将廉政教育嵌入新入职教师培训、干部任前谈话、新生入学教育等环节,但内容多以法规宣讲和案例警示为主,形式单一,难以触及学术共同体成员的深层价值认同。对于手握资源分配权的行政人员与学术带头人而言,风险意识的缺位尤为危险。部分教师认为廉政要求仅针对行政干部,自身争取科研经费、承接横向项目的行为不需要接受严格监督;部分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潜在利益冲突缺乏敏感,例如在学术兼职、成果转化中未主动回避或申报。此外,高校内部普遍缺乏鼓励主动暴露风险、包容“防错”的文化氛围。教职员工倾向于回避谈论廉政话题,对身边的风险隐患缺乏举报意愿,使得隐性风险长期潜伏。
七、结语
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需要制度的刚性约束,也需要监督的持续发力、问责的果断落实以及文化的深层滋养。当前,高校在上述领域虽取得一定进展,但制度执行软化、监督合力不足、问责链条断裂、文化教育空泛等问题仍制约着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提升。未来,应着力推动风险防控从“制度覆盖”向“有效治理”跃升:一是强化制度供给的精准性,细化高风险领域的操作规范;二是构建跨部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消除监督盲区;三是健全量化问责指标,确保责任传导不衰减;四是创新廉洁教育载体,培育全员风险意识。唯有将制度、监督、问责、文化四维有机融合,方能构筑起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坚固屏障,为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