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工师评审的文件有如下几个,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条件》(桂企政职字[2005]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企政职字[2005]26号以及每年度发布的有关政工师职称评审的通知文件。上述两个主文件的年代比较早,但目前现行有效。
按照这两个文件的规定,将政工师论文发表要求汇总如下:
高级政工师:在省级以上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政工论文1篇以上;
(注释:省级刊物,是指由省各部委办厅局或省级学术机构主管主办已取得ISSN(或)CN的报刊)
政工师:在市级以上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政工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解决本单位、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突出问题、具有一定水平的调研报告、工作总结1篇以上。
(注释:市级刊物,是指由市级各部委办局或市级学术机构主管主办已取得ISSN(或)CN的报刊)
以上信息供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朋友们参考。如有政工师论文写作和发表方面的求助事项,可与我们取得联系。微信号:zgs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