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社区作为集体主义教育的关键场域
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微观根基正在发生深刻转型。随着单位制逐步瓦解,社区日益成为居民生活的基本单元与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如何有效培育居民的公共精神、协作意识与责任担当,成为一个亟待回应的现实命题。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内容,其教育功能不应仅停留在学校课堂的抽象说教之中,而须融入日常生活的具体实践。社区治理恰为此提供了最直接的场域——邻里互助、公共事务参与、矛盾协商解决等日常行为,无不内含着个体与集体关系的再塑造。然而,在治理实践层面,集体主义教育往往被简单化理解为口号宣传或行政指令,其内在的机制性功能尚未得到充分激活。审视当下社区治理中集体主义教育的功能现状,既是回应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探索价值观教育生活化路径的必然选择。
二、社区治理中集体主义教育的内在逻辑
集体主义教育并非外在于社区治理的附加任务,而是内嵌于治理过程本身的价值维度。社区治理的核心在于协调多元利益、整合分散资源、形成公共规则,这一过程天然要求参与者越过纯粹的个人利益计算,形成对共同体利益的基本认同。从理论层面看,社区治理中的集体主义教育功能体现在两个层面:其一,通过公共参与培育归属感与责任感。当居民共同协商楼栋垃圾处理方案、协调停车位使用规则时,他们实际上正在经历从“我”到“我们”的认知转换。其二,通过规则共建强化秩序意识与利他倾向。社区治理中的民主协商、多数决与少数服从等程序性安排,本质上就是在反复训练个体对公共规则的尊重。这种训练远比条文宣讲更具实效,因为它发生在真实利益博弈之中,参与者的行为选择直接关联着集体秩序的维系或瓦解。
三、功能现状的多维审视
3.1 显性功能的有限发挥
当前我国社区治理中,集体主义教育并非完全缺位。许多社区在组织文体活动、评选文明家庭、开展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了努力,这些活动客观上承载了集体主义价值观的传递功能。例如,社区组织的公共清洁行动不仅改善了环境,也让参与者感受到集体行动带来的生活品质提升;节日期间的邻里互助活动则强化了守望相助的价值认同。然而,这些功能的发挥往往停留在浅表层面,呈现“有活动而无教育”、“有形式而无内化”的特征。多数活动以完成任务为目标导向,缺乏对参与过程的反思性引导,居民即便参与了集体行动,其行为也未必转化为稳定的集体主义认知。加之活动频次有限、覆盖面狭窄,真正实现价值内化的居民比例并不乐观。
3.2 隐性功能的困境与错位
值得深入关注的是,社区治理实践中还隐藏着一种“反向教育”的效应。当社区公共决策过程不透明、利益分配不公平、物业管理推诿扯皮时,居民直观感受到的不是集体的温暖,而是集体的无效与冷漠。居民在维权过程中形成的“不闹不解决”“个体自保优先”等行为逻辑,恰恰是对集体主义信任的消耗。这种由治理失范引发的负面体验,其教育效果远比正面宣传更为强烈。此外,部分社区在推行垃圾分类、车辆管理等措施时,采取以罚代管、命令服从的行政化手段,居民被动接受却缺乏认同,久而久之形成的是对集体要求的表面服从与内在疏离。这种隐性功能与集体主义教育目标的错位,构成了当前社区治理中最为深刻的困境。
3.3 治理结构中的教育潜力未被充分激活
从治理结构层面审视,社区中的业主委员会、居民议事会、楼栋代表等自组织机制,本应是集体主义教育最为有效的载体。这些机制要求居民在信息不对称、利益分歧的情况下通过理性沟通达成共识,每一次成功的协商都是集体决策能力的训练。然而,现实中普遍存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困难、议事会流于形式、楼栋代表虚置等问题。居民参与的动力不足、能力不够,少数积极者承担了大部分公共事务,多数人选择“搭便车”。这种结构性的参与失衡使得集体决策的“训练场”萎缩为少数人的舞台,多数居民失去了在真实治理情景中体验集体协作的机会,集体主义教育也失去了最关键的实践支撑。
四、困境的成因分析
上述困境的产生,并非单一因素所致。首先,社会转型期个体化趋势的冲击是深层背景。市场经济的发展强化了个人权利意识与利益计算逻辑,传统熟人社会中基于人情纽带与道德约束的集体主义机制逐渐式微,而适应陌生人社会的新型集体主义形态尚未成熟。其次,社区治理的制度设计存在短板。当前社区治理中,基层党组织、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等多方主体权责边界模糊,行政化色彩浓厚,居民实际参与公共事务的空间有限。一项真实的公共决策往往牵涉多方利益博弈而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导致集体主义教育所需的良性参与环境难以营造。再次,教育理念与方法的滞后。部分社区工作者将集体主义教育等同于政策宣讲或标语张贴,忽视了通过具体治理实践让居民“在做中学”的重要性。这背后既有理念认知的局限,也有工作能力与方法创新的不足。
五、功能回归的路径探索
5.1 以参与式治理重塑教育载体
让集体主义教育走出空洞说教,关键在于将教育功能嵌入居民日常参与的每一个环节。应着力推动社区治理从“行政主导”向“协商共治”转型,切实赋权予居民,让公共事务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真正落到参与主体手中。可探索建立“社区公共议事日”“楼栋事务协商会”等制度化参与平台,并辅以民主议事规则的培训,使居民在每一次讨论、投票、妥协中自然习得集体协作的技能与精神。特别要关注年轻群体的参与需求,利用数字化工具降低参与门槛,设计更具吸引力的参与形式,如社区微更新项目、公共空间共创等,让年轻人在具体事务中体会个人行动对集体环境的塑造力。
5.2 优化治理结构中的教育情景
社区治理中的每一次矛盾解决、公共品供给过程,都是潜在的集体主义教育情景。应当重视这些“瞬间”的教育价值,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设计。例如,在停车位分配、公共能耗分摊等敏感议题上,事先设计多轮协商环节,引导居民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达成兼顾个体与集体的方案;在社区矛盾调解中,不仅着眼于纠纷化解,更要引导当事人理解公共规则的意义,形成“守规则就是利人利己”的认知。这种将价值引导嵌入具体事务的做法,其教育效果远胜于脱离实际的宏大叙事。同时,社区管理者应自觉检视治理行为本身是否传递了正向集体价值——透明、公正、担当的治理实践本身就是最有力的集体主义教育。
5.3 培育集体主义的制度化土壤
持久有效的集体主义教育,必须依赖制度化的保障。应完善社区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居民在公共事务中的权利与责任,建立利益与风险共担机制,让大家感到“付出有回报、搭车付代价”。例如,探索建立社区志愿者积分与公共服务获取挂钩的制度,使集体贡献与个人受益形成正向循环。在社区考核评价体系中,应引入居民集体行动能力、公共参与度等指标,倒逼基层工作者重视治理过程中的教育功能。此外,发挥社区党组织与党员在集体事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引领性行为示范,吸引居民自觉向集体靠拢。
六、结语:在治理中实现集体主义的再生产
社区治理从来不只是对物理空间与人际关系的事务性管理,它始终承担着塑造共同体意识与公共精神的文化使命。审视当下集体主义教育功能的现实境遇,我们不能不承认:脱离真实治理场景的正面宣讲难以深入人心,而治理失序带来的负面体验却在持续消解集体信任。真正有效的集体主义教育,不可能在治理之外独立实现,它应当回到社区日常生活本身,在每一次议事与协商、每一次合作与妥协、每一次奉献与获益中悄然完成。这不是一个单纯的价值观灌输过程,而是一个在集体行动中重新发现集体价值、在治理实践中实现集体主义再生产的实践过程。让社区回归“集体”的本质,让治理成为“教育”的载体——这既是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