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复杂多元的育人环境与价值传播挑战。规矩意识作为社会规范内化于心的核心要素,不仅是个体行为的约束准则,更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支撑。从功能维度审视,规矩意识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秩序基础、价值导向与行为范式;从价值维度考量,其作用的有效发挥是提升思政工作实效性、构建和谐育人生态的关键环节。本文旨在系统分析规矩意识在高校思政工作中的多重功能,并探讨其价值转化的现实路径,以期为高校治理现代化提供理论参照。
一、规矩意识的概念厘定与思政工作语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一古训揭示了规矩对人类社会的根本性意义。在高校场域中,规矩意识不仅指代对校纪校规、国家法律法规的遵守,更涵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术道德、公共伦理的内在认同与主动践行。它归属于制度文化的深层结构,是法治精神、契约精神与道德自觉的统一体。思政工作的本质在于价值引领与人格塑造,其逻辑起点正是将外在的社会规范转化为受教育者的内在信念。因此,规矩意识既是思政工作的内容要素,也是方法工具。它为思政教育提供了可操作的行为基准,使抽象的价值观教育具象化为可遵循、可评价的行为规范。在多元价值激荡的今天,缺乏规矩意识的高校德育极易陷入泛泛而谈的空洞说教,而强化规矩意识则能有效弥补这一缺陷,将“软”的说服转化为“硬”的约束与“温”的引导。
二、规矩意识的功能维度:秩序、导向与内化
规矩意识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主要发挥三大功能。首先是秩序建构与维护功能。高校作为知识传播与思想碰撞的空间,必须保持基本的行为规范与运行秩序。规矩意识能够帮助师生明确行为边界,预防失范行为的发生,减少管理成本,为思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其次是价值导向与认同功能。规矩本身承载着特定的价值取向,例如诚信考试、公平竞争、尊重他人等校规背后蕴含的正是诚信、公正、友善等核心价值观。通过践行这些具体规矩,学生逐步形成对主流价值的情感认同与理性认可,实现“行”与“知”的同步提升。第三是行为内化与人格塑造功能。当规矩意识从外部监督转化为自觉习惯,学生便完成了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变,由此培育出的自我管理能力、责任担当意识与底线思维,恰恰是独立人格的重要标志。这一内化过程使得思政工作不再停留于课堂说教,而是深入日常生活,实现“润物细无声”的育人效果。
三、实践机理:规矩与思政工作的双向互动
规矩意识的价值发挥不是单向的施与受,而是规矩教育体系与思政工作体系之间的深度耦合。一方面,思政课教学应当将规矩教育纳入理论框架,例如在讲授法治意识、公民道德时,结合校园实例阐明规矩背后的伦理基础与法律依据,增强学生对规矩的理性认知。另一方面,日常管理行为如奖助学金评定、党团员发展、评优评先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公正等规矩要求,使学生切身感受到规矩的权威性与公平性。这种知行合一的实践,能够有效减少学生对思政工作“形式化”的负面观感。再如,高校宿舍管理、社团活动管理等领域,若能将规矩教育融入其中,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隐私等行为规范作为思政考核的隐性指标,便可形成“管理即育人”的格局。值得注意的是,强化规矩意识不能等同于僵化管理,更不是忽视学生的主体性与创造性。规矩应当是有温度的规矩,需要配套以畅通的反馈机制、合理的申诉渠道与人性化的执行方式,使学生在理解规矩、认同规矩的基础上主动遵守。
四、价值发挥的现实挑战与因应对策
当前,部分高校在发挥规矩意识的思政价值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第一,重规轻教倾向。很多高校将规矩理解为惩罚条款,重约束而轻教化,导致学生产生畏难或抵触心理,难以认同规矩背后的价值逻辑。第二,规矩体系碎片化。各类规定散见于不同文件,内容冲突、标准不一,执行弹性过大,消解了规矩的公信力。第三,外部环境的干扰。社会上功利主义、规则虚无主义等思潮通过网络媒介渗入校园,弱化了规矩教育的正面效果。针对这些困境,高校应当采取系统化的应对策略:一是构建层次分明、逻辑自洽的校园规矩体系,将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与学生公约有机衔接;二是提升规矩教育的说理水平,在思政课程与第二课堂中开设“规则伦理学”“法治思维养成”等专题内容,强化学生对规矩公平性与正当性的理解;三是优化执行机制,建立多元参与的评价反馈系统,让师生成为规矩的制定者、守护者与受益者;四是加强榜样示范,通过宣传优秀师生遵守规矩、践行诚信的典型事例,营造崇尚规矩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结语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标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而规矩意识正是这一目标的基石。它既为思政工作提供了可依循的秩序框架,又为价值内化注入了持续的行为动力。面对新时代的育人要求,高校必须超越将规矩简单等同于管理的狭隘认知,深刻理解其在道德教化、人格塑造、文化传承中的多元功能。通过制度优化、教育深化与环境营造,让规矩意识从外在的约束走向内在的信仰,从静态的条文走向动态的生活。唯有如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在守正创新中实现高质量跃升,真正培养出知行合一、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