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社区作为城乡社会的基本单元,其治理效能直接关系到基层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在传统的社区管理模式中,行政手段与法律强制往往占据主导地位,但面对日益多元化的居民结构与复杂化的社会诉求,单纯依靠刚性规则已难以应对公共精神缺失、邻里关系疏离、自治能力不足等问题。道德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力量,其在社区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以德育人,即通过道德教化、价值引领与行为示范,内化居民的行为规范,进而激发社区治理的内生动力,这一功能的充分发挥不仅弥补了刚性治理的短板,也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新的路径。
二、以德育人:社区治理的内在逻辑与基础功能
社区治理的核心目标在于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与居民自我管理的有序化。而道德正是维系社区共同体认同感与归属感的纽带。以德育人功能首先体现在对居民认知的形塑上。个体的道德观念并非天然形成,而是在社会交往与生活实践中逐步确立的。社区作为居民日常接触最密切的场域,通过持续的道德教育——包括公序良俗的引导、诚信互助的倡导、公共责任的培育——能够逐步将外在的社会规范转化为居民的内心准则。这种内化过程不同于法律的强制威慑,它基于认同与情感认同,因而更加持久且具自觉性。
其次,以德育人承担着社区治理中“软约束”的功能。当居民普遍认同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爱护环境等道德规范时,公共区域的卫生维护、噪音管控、邻里纠纷等常见问题便能得到主动的化解,而非完全依赖行政干预或司法裁决。这种道德软约束降低了治理成本,提高了社区管理的效率与覆盖度,尤其在高流动性、高异质性的现代社区中,其价值更为显著。
三、价值观培育:社区公共精神的重塑
当前社区治理面临的一大难题是公共精神的缺失。居民普遍存在“各扫门前雪”的心态,对社区公共事务冷漠、参与意愿淡薄。以德育人功能在此层面的核心任务,便是重建基于公共善的道德秩序。通过树立道德典型、开展社区议事与志愿服务表彰、传播“远亲不如近邻”的集体价值观,社区可以培育居民的责任意识与奉献精神。道德教化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嵌入日常生活的引导。例如,组织“好邻居”评选活动、设立社区道德讲堂、推动居民议事规则中的尊重要求等,都是将抽象的“公共善”具象化、生活化的形式。这种价值观的重塑有助于形成强有力的社区文化,促使居民从被动的管理对象转变为主动的治理主体。
更重要的是,被内化的公共精神能够转化为自治的行动力。当道德认同达到一定强度,居民对于社区治安、垃圾分类、设施维护等事务的处理,会表现出更强的自发组织能力与协商意愿。以德育人因此成为社区由“他治”向“自治”演进的关键驱动力。
四、规范内化:道德教化对社区行为准则的整合
社区治理需要一套明确的行为准则,但准则如果仅是来自上层的强制性条文,容易引发居民的抵触情绪。以德育人功能在规范层面的价值,在于将道德要求与社区实际相结合,通过认同教育实现规则的内化。具体而言,社区可以通过居民公约的民主协商过程,把诚实守信、文明礼貌、邻里互助等道德规范写入契约,使规则既有法律支撑又有道德底色。在制定与宣传居民公约过程中,道德教化发挥着凝聚共识、矫正偏差的作用。居民在参与公约讨论和签署时,实际上接受了一次集体道德教育,从而更愿意自觉遵守。
此外,社区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同样需要道德教化的辅助。对于不文明行为,单纯处罚容易激化矛盾,而配合道德批评、教育引导等手段,则能让居民在情感与理性上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失当,进而自主调整。这种“道德—规则”交互内化的过程,使社区治理既保持了原则性,又充满了人文温度。
五、价值发挥的路径与机制创新
要让以德育人功能在社区治理中真正落地,需要建立系统化的机制。首先,健全道德教育的常态化平台。社区可以整合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资源,定期开展道德讲座、文化传承、家风家训分享活动,让德育成为一种日常的生活方式。其次,发挥党员干部、网格员、社区骨干的示范带头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教化他人,是道德传递最有效的途径。再次,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机制。设立“道德银行”“积分制”等正向激励措施,将居民参与社区公益、履行道德义务的行为量化并兑换为相应福利,同时在社区内部建立道德评议体系,对失德行为予以舆论监督和适度惩戒。
此外,还应注重道德教育内容的时代化。德育不能停留在传统伦理的说教,而需结合现代社区特征,充实包括邻里隐私尊重、网络文明、公共空间共享、环保责任等新道德议题,增强教化内容的针对性与吸引力。最后,协同家庭、学校、社会组织的合力,形成立体的德育网络。以社区为枢纽,通过家校社联动、企业参与、社会组织支持,丰富道德活动的形式,使以德育人走出社区围墙,实现多方力量的有效整合。
六、风险规避与功能再定位
强调以德育人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要替代法律与行政的治理作用。在实践中需要警惕道德泛化或道德绑架的倾向。将道德标准绝对化,并以道德评判代替法治精神,反而会损害社区治理的公正性。因此,必须明确以德育人功能的定位是“辅助性”与“基础性”的,它服务于法律框架和制度建设,而非取而代之。同时,道德教化要尊重居民的个体差异性,避免以某种集体性的道德观压制个人正当权利。在多元文化交融的社区,德育应倡导底线伦理和公共理性,而非强求一致的价值取向。
七、结语
社区治理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动员实践,关乎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与群体认同。以德育人作为社区治理的柔性力量,通过价值观的深度培育、道德规范的科学内化、行为准则的自觉整合,为化解社区管理难题、提升居民自治水平提供了不可替代的方案。当道德的力量真正融入社区的毛细血管,治理将不再仅仅是管理,而成为一种有温度的共生。未来,社区治理应当进一步挖掘以德育人的功能潜力,以道德之光点亮共治之路,为建设和谐宜居的现代社区注入持久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