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进程中,村级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其群众组织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政策落地的成效与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所谓群众组织力,是指党组织动员、引导、凝聚与服务群众,并将其转化为推动社会发展强大合力的能力。然而,在乡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背景下,部分村级党组织面临组织动员能力弱化、群众参与度不高、党群联结不紧等现实困境。深入剖析这些难点的成因,探索提升组织力的可行路径,已成为当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紧迫课题。
一、村级党组织群众组织力的时代内涵与价值定位
群众组织力并非抽象的政治概念,而是具有具体实践指向的能力体系。在乡村振兴语境下,它至少包含三重维度:其一,是政策转化能力,即村级党组织需将宏观的乡村振兴政策转化为群众可理解、可参与的具体行动;其二,是社会整合能力,即在利益多元化的乡村中协调各方关系,化解矛盾冲突,形成发展共识;其三,是服务供给能力,即通过有效对接资源、解决民生痛点,赢得群众的信任与追随。从根本上说,群众组织力的高低不仅决定党组织能否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心骨”,更影响基层治理的向心力与群众对党的认同度。当前,随着城乡融合发展加速、乡村人口空心化加剧,村级党组织若不能有效提升组织力,极易陷入“有组织无群众”或“有行动无响应”的窘境。
二、群众组织力面临的多重难点分析
(一)利益格局分化与集体行动困境
农村改革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重塑了农户的生产生活方式,农民个体利益日渐凸显,而集体经济薄弱导致村集体对公共资源的调控能力下降。在部分村庄,群众利益诉求呈现出碎片化、差异化特征,土地流转收益分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福利供给等议题往往因利益协调不力而难以达成共识。当党组织推行的公共项目与部分群众短期利益相冲突时,组织动员往往遭遇消极配合甚至抵制。这种“集体行动困境”的根源在于:传统地缘共同体意识趋于淡化,而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尚未成熟,致使党组织难以通过有效的利益整合来凝聚人心。
(二)乡村人口结构变化导致组织客体“空心化”
城镇化进程中的劳动力外流,使得农村常住人口呈现“386199部队”特征,即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成为主体。青壮年劳动力尤其是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群体常年在外,导致村级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时面临“人难齐、会难开、事难议”的困境。青年群体参与乡村事务的意愿与能力不足,留守老人和妇女在体力、知识结构上又难以承担组织角色的重任。与此同时,外出流动党员管理存在“真空地带”,他们的组织关系与生产生活所在地脱节,难以有效参与村级党组织活动,从而削弱了整体组织力的主体基础。
(三)组织运作模式与治理需求的错位
传统村级党组织的工作方式多依赖行政命令与简单的会议动员,这种自上而下的单向输出模式,在农民主体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面临效能衰减。村民对参与公共事务的主动权和话语权有了更高期待,而部分党组织仍习惯于“替民做主”而非“由民做主”。在决策环节缺少民主协商、在执行环节缺少透明公开、在反馈环节缺少及时回应,这些“治理赤字”降低了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感与参与热情。此外,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台账主义泛滥等问题,也进一步消耗了组织资源与干群信任。
(四)集体经济薄弱与组织资源匮乏的双重制约
群众组织力的发挥需要必要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支撑。然而,不少村级党组织面临“无钱办事、无人干事、无阵地活动”的尴尬。集体经济“空壳村”或“薄弱村”占比不低,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开展文体活动、帮扶困难群众等方面缺乏自主财力,常常需要依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或“化缘”,由此导致组织活动内容单调、频次降低。同时,村级干部队伍年龄老化、能力不足、待遇偏低等问题并存,部分干部缺乏创新意识与群众工作技巧,习惯于“等靠要”,难以主动构建群众参与的平台与机制。
三、提升群众组织力的实践路径与对策建议
(一)强化利益联结,构建党建与产业融合机制
将群众组织力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是破解组织动员难题的有效路径。村级党组织应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通过“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让村民在参与产业链条中分享增值收益。当党组织能够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时,组织动员便有了坚实的利益基础。同时,在土地流转、人居环境整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要注重建立公平透明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制度化手段减少摩擦成本。
(二)创新组织设置与工作方式,适应人口流动现实
针对人口外流与结构老化问题,应探索“网格化+党建”的组织模式,将支部建在自然村、产业链或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点上,确保组织覆盖不掉队。运用微信、钉钉等数字化工具开展线上议事、远程表决与“云支部”活动,降低群众参与的时间与空间成本。对于留守群体,可通过设立“党员中心户”、组建邻里互助小组等方式,将组织触角延伸到最末梢。对于流动党员,应建立定期联系与“双向共管”机制,引导他们带技术、带资源回乡参与建设。
(三)推进全过程民主,重塑党群信任关系
提升群众组织力的核心在于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应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将村务决策、财务收支、项目推进等关键环节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完善村民议事会、民主恳谈会等协商平台,让群众在公共事务中真正“说了算、定了干”。村干部应带头转变作风,从“命令型”转向“服务型”,通过主动走访、解决民生小事实事(如代办证件、调解纠纷)来累积干群情感资本。当群众感受到被尊重与被服务,其参与党组织活动的内生动力自然增强。
(四)壮大集体经济,夯实组织能力的经济基础
发挥村级党组织的统筹优势,盘活闲置资源(如房产、林地、水域等),发展物业租赁、乡村旅游、劳务输出、电商助农等多元业态。上级财政应加大对村级转移支付的力度,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增长机制,确保党组织日常运转与活动开展有“源头活水”。同时,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擂台赛”等激励机制,将集体经济增收成效与干部绩效挂钩,激发“头雁”队伍的干事创业热情。
四、结语
提升村级党组织的群众组织力,是一项涉及体制创新、资源整合、作风转变与制度完善的社会系统工程。其难点不仅在于外部环境的变迁,更在于党组织能否主动适应新时代群众工作规律,从“管理”思维转向“服务”思维,从“单打独斗”转向“协同共治”。唯有在利益联结中强化凝聚力、在民主协商中增强认同感、在资源下沉中提升服务力,才能真正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面向未来,村级党组织必须立足基层实际,勇于破除路径依赖,在动态调适中不断激活组织动能,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群众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