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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人:乡村振兴中文化内化困境的实践观察与破解之道

一、引言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其核心在于人、关键在“魂”。物质层面的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固然重要,但若缺乏文化引领,乡村便难以形成内生动力与持续活力。“以文化人”,即以文化的内容、方式与精神滋养民众、转化人心,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的根本途径。然而,当前的乡村文化建设实践中,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内核”“重硬件轻软件”的倾向,文化干预未能真正触及村民的精神世界与行为模式。本文基于对多个典型乡村的实地考察,系统梳理“以文化人”的实践现状,剖析其深层困境,并提出可操作的优化思路,旨在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学理支撑与实践参考。

二、实践考察:乡村文化治理的多维探索

近年来,各地围绕“以文化人”展开了丰富的探索,形成了一些值得借鉴的实践范式。

(一)空间再造:文化阵地的功能转型

在浙江安吉余村、陕西袁家村等地,传统的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被改造为集议事、学习、娱乐于一体的“文化会客厅”。空间功能的复合化,使其不再只是静态的展示场,而成为村民日常交往、技能培训、乡风评议的公共平台。例如,余村的“美丽家庭”评选活动依托文化礼堂定期开展,将散落于民间的道德规范以仪式化方式再现,在潜移默化中重塑了共同体意识。

(二)主体激活:从“送文化”到“种文化”

传统自上而下的“文化下乡”模式往往出现“水土不服”现象。一个核心经验转变是培育本土文化骨干和乡村文艺团队。四川省蒲江县明月村通过引入艺术家驻地创作与扶持本地手艺人的双重路径,使制陶、染织等非遗技艺重新回归日常生产,变成村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和文化自信的载体。实践表明,只有当文化活动的策划与生产主体从“外来者”转变为“在地者”,文化内化才能真正发生。

(三)价值嵌入:村规民约的柔性治理

湖南邵阳、广东云浮等地发起的“村规民约修订行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孝道、环保公约用通俗的方言融入村规。通过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的监督执行,原有的硬性行政命令转化为内生的文化约束力。数据表明,这些地区的邻里纠纷发生率、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出现了显著下降,证明了文化规范对公共秩序的调节作用。

三、问题剖析:内在张力与实施梗阻

尽管取得了局部成效,但整体上看,当前“以文化人”面临三对深层矛盾,制约了其效果向纵深转化。

第一,文化供给与村民真实需求的错位。许多乡村的公共文化建设仍沿袭“上级定菜单、基层被动执行”的模式,导致大量图书室无人问津、文艺演出偏离实际。例如,在中西部一些村庄,农民更需的是技术培训与健康普及,而非闲置的健身器材或华而不实的文艺汇演。这种供需错位使大部分公共文化资源陷入低效循环。

第二,传统文化的现代性转化不足。部分乡村将“以文化人”简单等同于修建祠堂、恢复古礼,忽视了传统农耕文明与现代市场经济、法治精神的融合。例如,对家族权威的过度强调有时反而加剧了宗族势力对基层自治的干扰。文化复兴不能是简单复刻,而需要在破与立之间找到平衡。

第三,长效机制缺失与评价体系单一。当前对乡村文化工作的考核多侧重于设施数量、活动场次等外显指标,缺少对村民文化认同度、行为改变度等内化效果的评估。同时,基层文化专干薪酬待遇偏低、职业晋升通道窄,使得专业人才“引不来、留不住”,文化工作沦为台账工程。

四、优化思路:构建精准化与内生化的文化治理体系

破解上述困境,关键在于从“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从“任务驱动”转向“内生发展”。具体可从四个维度着力。

(一)需求导向:建立自下而上的文化需求反馈机制

应借鉴“参与式预算”理念,推行“公共文化服务点单制”。县级文旅部门定期通过网络问卷、村民代表会议、微信群投票等方式摸底文化需求,实行“一村一策”。将资源向那些村民呼声最高、覆盖面最广的项目倾斜,淘汰低效的文化设施,将节省的经费用于购买优质培训服务或打造小型田间课堂。

(二)内容重构:推动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

对孝道、仁爱、诚信等传统伦理进行现代化表达。例如,将家风家训转化为“村规民约积分制”,村民积累的积分可兑换生活用品或获得信贷优惠;抢救整理地方戏曲、歌舞并将其编入乡土教材;鼓励乡村手工艺与现代设计嫁接,发展文创产业。关键是要让文化从“故纸堆”走进“生活圈”,与村民当下的利益关切形成共振。

(三)人才赋能:构建“由外而内”的新型文化联合体

解决人才短板不能一味依赖大学生村官或山歌队,可探索“驻村艺术家+本地文保员+返乡创客”的协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文化产业运营团队,在带项目进村的同时,重点培养本地文化经纪人、乡村非遗传承人。县级财政可设立“乡村文化人才发展基金”,为有意愿、有潜力的村民提供创业补贴,让文化种子在乡土中自然生长。

(四)评价纠偏:建立文化内化的综合评价体系

将评价权重从“硬件达标率”转向“文化生活满意度”与“乡村文明指数”。通过第三方评价机构定期开展村民幸福感、互助频率、公共事务参与度等社会学调查。对于连续两年文化内化效果评价较差的行政村,该年度的乡村振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以此倒逼地方政府将工作重点从“做表面文章”转移到“改变人心”上来。

五、结语

“以文化人”并非一蹴而就的形象工程,而是一场在乡村肌理深处发生的静默革命。它要求我们将文化视为一种“基础设施”——一种能够润泽人心、激发活力的长期投资,而非常态化的政绩点缀。从实践考察到路径优化,最终指向的是如何让每一个生活在乡村的人,不仅是文化的旁观者,更是文化的共创者与受益者。唯有在供需精准化、内容时代化、评价长效化上久久为功,才能真正以文铸魂,让广阔乡村在现代化进程中共建共享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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