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国家文化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其根本旨归不仅在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更在于通过文化熏陶、价值引导与精神涵养,实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深层功能。然而,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的当下,文化育人的实际效能是否真正抵达预期?这一问题值得学界与实务界共同反思。本文旨在审视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中文化育人的现实境遇,并在此基础上探寻优化路径。
一、文化育人功能的时代定位与政策脉络
文化育人本质上是一个潜移默化、持久浸润的过程,它强调通过文化产品的供给、文化空间的营造以及文化活动的开展,使公民在文化体验中内化价值理念、提升审美素养、建构精神家园。在当代语境下,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育人功能已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传授或道德教化,而是更多地指向公民现代性的培育、共同体意识的强化以及个体精神世界的丰盈。
近年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颁布实施,到“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推进,政策层面始终强调公共文化的价值引领作用。文化育人由此被明确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评价维度之一,不再仅仅停留于设施覆盖率的提升或活动场次的增加,而是要求向“内涵式”发展转型。换言之,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评判正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数量达标”转向“效果彰显”,这为文化育人功能的深化提供了制度土壤。
二、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中文化育人的现实境遇
审视当下实践,公共文化服务在文化育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亦暴露出若干深层症候,值得警惕。
其一,供给端与需求端之间存在结构性错位。许多公共文化机构仍然沿袭“自上而下”的供给逻辑,资源配置与内容设计未能精准对接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例如,部分基层图书馆藏书陈旧,数字资源建设滞后,难以吸引年轻群体;一些社区文化中心的活动流于形式,缺乏对居民真实文化诉求的回应。这种供需错位直接导致文化育人的“对象缺席”——参与者寥寥,育人效果自然无从谈起。
其二,文化育人呈现“碎片化”与“浅表化”倾向。当前不少公共文化活动停留在“拍张照片、发个朋友圈”的仪式性参与层面,未能形成持续、系统的文化教育链条。一场讲座、一次展览、一台演出,往往沦为孤立的文化事件,缺乏与参与者日常生活的有机联结,更难以转化为长期的价值内化。文化育人的根本在于“化”,而“化”需要时间、重复与深度,碎片化的活动设计恰恰消解了这一过程。
其三,数字化背景下的“注意力争夺”加剧了育人困境。在算法推荐与短视频泛滥的时代,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产品面临来自商业平台的激烈竞争。尽管各地大力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平台建设,但不少平台存在界面体验差、内容吸引力弱、用户黏性低等问题。当“文化育人”与“流量逻辑”相遇,后者往往占据上风,公共文化内容在数字空间的可见度与影响力被显著压缩。
其四,专业人才与评价机制的短板制约育人效能。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文化育人工作高度依赖专业人才的文化阐释能力、活动策划水平与教育引导技巧。然而,基层文化机构普遍面临人员编制紧张、专业素养参差不齐的困境。与此同时,现有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体系偏重于硬件建设与活动数量,对文化育人的过程性、结果性评价缺乏成熟有效的指标体系,导致相关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
三、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中文化育人功能的实践进路
针对上述问题,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文化育人功能,亟需从理念重塑、机制创新、技术赋能与人才建设四个维度协同推进。
(一)从“供给本位”转向“受众本位”,强化需求导向
文化育人的前提是“对象在场”。公共文化机构应真正将受众的需求置于核心位置,通过常态化调研、大数据分析、社区议事会等方式精准识别不同人群的文化偏好与内容期待。在内容设计上,需兼顾“引领性”与“可及性”,既要有体现主流价值的“硬核”内容,也要有贴近日常生活的“柔性”表达。例如,针对城市白领群体可推出“午间文化微课堂”,针对农村留守群体可开发融入地方非遗技艺的“文化工坊”,使文化育人真正嵌入不同群体的生活节奏。
(二)推动文化育人链条化与体系化,构建沉浸式文化生态
文化育人不是一次性活动,而是一个连续、循环、累积的过程。公共文化服务应从“单点活动”走向“课程化”“项目化”“品牌化”运作。可借鉴博物馆教育中的“展览+工作坊+研学”模式,将某一文化主题延展为包含观展、阅读、讨论、创作、展演在内的完整学习闭环。同时,鼓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场馆之间的联动协作,打通资源壁垒,构建“文化育人联合体”,使公民在多元文化场景中持续接受熏陶。
(三)善用数字技术提升育人效能,但需警惕“技术遮蔽文化”
数字技术为文化育人的普惠化、精准化、互动化提供了可能。公共文化机构应主动拥抱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数据画像等工具,打造沉浸式、游戏化的文化体验场景,增强对年轻群体的吸引力。但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技术只是手段,文化才是灵魂。数字平台的界面设计应服务于内容表达而非干扰内容传播,算法推荐应优先保障文化多样性而非一味迎合流量。唯有在技术应用中保持对文化价值的坚守,方能使数字化真正成为文化育人的“倍增器”。
(四)完善专业人才培养与效能评价机制
文化育人的专业化程度取决于人才队伍的素养。应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人才培养力度,在高校相关专业中增设文化教育、活动策划、受众研究等方向,并为基层文化工作者提供持续的继续教育与培训机会。在评价机制方面,应建构覆盖过程与结果、主观与客观、短期与长期的复合型评价体系。不仅关注活动参与人次、满意度等显性指标,更应尝试通过深度访谈、行为追踪、前后测对比等方法,评估文化育人带来的认知变迁、行为改变与价值内化程度。
四、结语
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文化育人,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润物工程”。它既关乎个体的精神成长,亦关乎社会的文化根基。审视当下,虽然困境犹存——供需错位、碎片化、数字化竞争压力以及人才机制短板,但优化路径同样清晰可循。唯有回归“人”这一核心命题,从受众的真实需求出发,以体系化的设计、数字化的创新和专业化的队伍持续发力,公共文化服务的育人功能方能从悬浮走向落地,从口号变为实感。文化育人的本质,不是要“教给人们什么”,而是让人们在文化中“发现自己、成为自己”。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公共文化服务真正从“送文化”走向“种文化”,从“我演你看”走向“我们一起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