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成为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命题。在这一过程中,党员作为党组织肌体的“神经末梢”,其作用发挥直接决定了治理触角的深度与响应的敏捷度。然而在实践中,党员参与基层治理往往陷入“行政化嵌入”与“形式化在场”的双重窘境:部分党员虽然身份在场,却在思想引领、矛盾协调、资源动员等关键维度上“缺位”或“失能”。如何从结构性障碍中突围,激发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性与创造性,已成为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本文旨在系统梳理党员作用发挥的难点表现,剖析深层成因,进而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破解思路,为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学理参考与实践启示。
一、作用发挥的结构性难点:表象与症候
当前,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参与深度与效果,远未达到制度设计的理想预期。从实践层面观察,主要存在以下三类典型困境。
1. 动员内卷与行动乏力。在部分基层党组织中,党员参与治理活动以“打卡”“拍照”“留痕”为常见形态,志愿服务、矛盾调解、政策宣传等本应体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行动,逐渐异化为应付考核的“数字化动员”。这种低效参与不仅消耗了党员的精力与热情,更使群众对党员角色的认同感下降,形成“党员在忙,群众在看”的疏离态势。究其表象,是激励手段单一与参与渠道狭窄之间的张力,使党员从“主动作为”退化为“被动完成”。
2. 能力赤字与角色错位。基层治理日益要求党员具备法律知识、沟通技巧、心理疏导、资源整合等复合型素养,但多数普通党员长期接受的是“政策传达型”教育,缺乏解决复杂社区矛盾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操能力。当面对业主维权、邻里纠纷、老旧小区改造等棘手问题时,党员往往因“不会说”“不敢管”“不懂法”而选择沉默或退让,甚至被群众视为“上传下达的传声筒”,而非“解决问题的关键人”。与此同时,部分党员混淆了“行政管理”与“党建引领”的边界,过度介入行政事务,反而挤压了群众自治空间,导致角色定位模糊。
3. 动力衰减与资源匮乏。基层党组织对其所属党员的影响力主要集中在政治动员层面,而缺乏物质激励、荣誉授予、职业发展关联等实质性杠杆。除了部分“威信型”老党员凭借个人声誉维持参与动力,大多数年轻党员在面临本职工作压力与家庭责任时,对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明显下降。此外,党员手中通常不掌握直接的物资调配权、行政审批权或资金使用权,面对老旧设施改造、公共空间维护等需要实际投入的事务,其“微治理”能效往往受制于资源瓶颈,形成“想干事却干不成事”的无奈局面。
二、深层成因的系统性透视:组织、制度与文化的交织
党员作用发挥失灵的根源,并非单一因素所致,而是组织结构、制度设计与基层文化等多维变量交互作用的结果。厘清成因,才能为破解路径提供靶向依据。
1. 组织架构的“悬浮化”倾向。在城市化与人口流动加速的背景下,传统“单位制”下党员与组织之间的紧密绑定关系趋于弱化。大量党员工作地与居住地分离、户籍地与生活地分离,造成“组织在人不在”或“人在组织不在”的脱嵌现象。社区党组织对流动党员、在职党员的管理缺乏有效抓手,党员信息更新滞后,导致组织动员往往只能覆盖退休党员与相对固定的“常住党员”,难以撬动更广泛的在册党员力量。这种“悬浮”使党员角色从“基层治理的参与者”退化为“统计报表上的数字”。
2. 制度供给的“责任倒挂”。当前基层党组织考核体系中,对党员参与效能缺乏精细化评价机制。往往只强调“党员报到”“参与次数”等量化指标,却较少关注参与质量、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率等质性指标。责任压力层层下压,要求党员“事事响应”,却又缺乏对应的赋权与赋能体系。例如,党员被要求协助排摸外来人口信息,却无权直接调用人口数据库;被要求参与矛盾调解,却没有接受专业培训与法律支持。这种“责任无限、权限有限”的制度设计,必然导致党员产生畏难与应付情绪。
3. 文化心理的“隐性壁垒”。部分基层社区存在“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过程中形成的治理惯性,居民对党员身份持有“过度期待”或“消极态度”并存的心理。一方面,群众期望党员能包揽所有问题,一旦无法满足便产生“党员不过如此”的负面评价;另一方面,年轻居民与党员之间缺乏共同生活场景与情感纽带,党员主动上门服务反而可能被视为“多管闲事”。这种文化上的不信任与隔阂,削弱了党员发挥作用的心理基础,使其陷入“热脸贴冷屁股”的尴尬境地。
三、从困境到破局:系统化破解思路与路径
破解党员作用发挥难题,需要跳出“就党员抓党员”的狭隘思维,从组织体系重塑、能力建设升级、激励机制创新和治理文化培育四个维度协同发力,构建系统化的治理生态。
1. 重塑组织形态:从“地域管人”转向“功能联结”。针对党员流动性与分散性特征,应推行“在地化”与“功能性”相结合的双重管理模式。一方面,依托网格化治理体系,按照“楼栋、片区、行业”细分党员责任区,将党员身份与具体的治理单元绑定,实现“职责可见、影响可感”。另一方面,鼓励建立“功能型党小组”,例如“法律咨询党小组”“矛盾调解党小组”“应急抢险党小组”,让党员按照个人专长与兴趣参与,变“被动指派”为“主动领岗”。同时,借助数字化平台实行“双报到”制度,确保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社区有固定服务记录与反馈评价,使组织覆盖从“有形”走向“有效”。
2. 强化赋能机制:从“经验驱动”转向“专业赋能”。应建立分层分类的党员治理能力培训体系。针对普通党员,重点开展群众工作方法、简易纠纷调解、应急救护等“实战化”技能训练,避免空泛的理论灌输。针对骨干党员,引入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资质认证,提升其介入复杂问题的专业水准。基层党组织应主动整合辖区内的公检法司、高校、医院等单位的专业力量,组建“党员专家顾问团”,为一线党员提供即时咨询与资源支持,使其面对棘手问题时“有底气、有后盾”。
3. 完善激励体系:从“荣誉感召”转向“利益兼容”。在坚持精神激励主导的前提下,应适度引入可量化的利益关联机制。一是建立“党员积分兑换”制度,将参与治理活动的时长、难度、效果折算为积分,可用于兑换社区服务、生活物资、学习资料甚至子女托育优惠,实现“付出有回报”。二是将参与基层治理实绩纳入党员干部选任、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在职党员向其所在单位发出“正向反馈函”,打通“社区表现—单位认同—个人发展”的转化通道。三是设立“党员先锋指数”排行榜,在社区公开栏与线上平台定期发布,用“荣辱感”激活竞争意识。
4. 培育治理文化:从“单向输出”转向“双向信任”。党员作用发挥的长效性,最终取决于党群关系的亲密度与信任度。应大力推行“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实绩”活动,通过公开栏、议事会、线上群组等渠道主动公示党员的服务清单与办理进展,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探索“党员+群众”结对共治模式,在楼道改造、垃圾分类、停车管理等领域,党员与邻里群众共同商讨方案、共同监督执行,以“并肩作战”打破“党员单干”的孤岛效应。此外,定期举办“党员故事会”“治理开放日”等活动,将党员默默付出的案例转化为可触可感的社区叙事,逐步修复群众对党员角色的正向期待。
5. 优化制度环境:从“过度考核”转向“精准评价”。上级党委应调整对基层治理中党员工作的考核导向,废除“唯次数论”“唯签到论”的肤浅指标,代之以“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度”“矛盾化解率”等结果性指标。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允许党员在创新性服务中试错,消除“多做多错”的心理负担。同时,赋予基层党支部更大的治理资源调配权,通过“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下沉、“微项目”招标等方式,让党员在“有钱办事”的前提下发挥能动作用,从而实现权责对等、良性循环。
结语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核心在党,关键在人。党员作用发挥的深度与广度,不仅关乎组织形象的塑造,更决定着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成色。当前所面临的参与乏力、能力不足、动力衰减等难点,实质上是制度转型期基层治理结构重塑的阵痛。唯有通过组织重构、能力赋能、激励兼容与文化培育的系统化变革,才能使党员从“被动在场的符号”真正转变为“主动在位的引擎”,让党组织在基层肌理中的政治优势与组织优势,切实转化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效能。未来,应当继续沿着“赋权、赋能、赋责、赋彩”的路径,探索更加精细、更具韧性的党员参与模式,为新时代基层善治提供不竭的红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