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根基,其运行质量直接关乎社会秩序与民众福祉。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制度建设固然重要,但制度效能的释放往往受到执行者认知与行为惯习的深刻影响。近年来,各地在基层治理实践中日益重视“规矩意识”的培育与嵌入。所谓规矩意识,并非简单等同于对条文的机械服从,而是指治理主体与治理对象对既有规则、程序与边界的内心认同、自觉遵守与主动维护。将规矩意识深度嵌入基层治理,本质上是推动外在制度规范内化为行动主体的自觉遵循,从而实现从“他律”向“自律”的跃迁。这一过程对于提升基层治理的规范性、稳定性和回应性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作用。本文旨在系统阐释规矩意识嵌入基层治理的多重功能,并深入分析其在实际运行中的效能体现,以期为新时代基层治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建设提供学理支撑。
二、规约与导向:规矩意识嵌入基层治理的功能作用
规矩意识在基层治理中首先发挥着基础性的规约功能。基层社会事务纷繁复杂,涉及利益多元,若缺乏明确的规则框架与普遍的规则敬畏,则极易陷入无序与随意。规矩意识的嵌入,意味着从村规民约的落实到社区管理规章的执行,每一个环节都被置于清晰的行为边界之内。这种规约不是外部的强制性压制,而是通过长期的教育、宣传与实践内化为行动者的认知图式。例如,在基层矛盾调解中,若各方均具备基本的规矩意识,则更倾向于在法律与公约的框架内寻求解决方案,而非诉诸情绪化对抗。因此,规约功能的核心在于将不确定的社会互动纳入可预期、可重复的轨道,从而降低治理成本,减少摩擦损耗。
与此同时,规矩意识发挥着鲜明的导向功能。基层治理不仅是问题的处置过程,更是价值与行为的塑造过程。规矩意识的嵌入,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清晰的行为参照系,明确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禁止的、什么是倡导的。这种导向作用在基层公共事务的决策与执行中尤为突出。例如,在社区公共资源分配、集体资产处置等敏感事务中,若相关程序与标准被广泛认同并自觉遵守,则能够有效引导各行为主体朝着合作共赢的方向行动。规矩意识的导向功能还体现在对干部行为的约束上,促使基层工作人员依规办事、秉公用权,从而形成风清气正的治理生态。可以说,规矩意识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方向性的精神坐标,使治理行为始终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此外,规矩意识还具有重要的整合功能。基层社会往往是“半熟人社会”乃至“陌生人社会”,传统的社会整合机制逐渐弱化,亟需新的纽带维系社会团结。规矩意识的普遍确立,能够在不同群体、不同个体之间建立起共同的行为底线与价值共识。这种以规则为基础的整合,不同于基于血缘或地缘的天然纽带,它更具现代性、开放性与包容性。当所有行动者都认同并遵守共同的规则时,社会信任得以增强,协作成本显著降低。因此,规矩意识的嵌入,实际上是在重塑基层社会的组织逻辑,将分散的个体纳入有序的集体行动框架之中,从而提升基层社会的整体凝聚力与行动力。
三、秩序与效能:规矩意识嵌入基层治理的效能体现
规矩意识嵌入基层治理最直接的效能体现是治理秩序的显著优化。在缺乏规矩意识的环境中,基层治理往往陷入“人治”的窠臼,政策的执行效果高度依赖具体执行者的个人素质与偏好,甚至可能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扭曲现象。而规矩意识的普遍确立,使得治理行为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与一致性。无论是社区服务流程的标准化,还是行政审批的规范化,均得益于一线工作人员对程序和边界的自觉恪守。这种秩序不仅体现在外在行为的条理化,更体现在治理过程中冲突的减少与效率的提升。基层调研发现,规矩意识浓厚的社区或村落,其公共事务的议决效率、执行速度以及群众满意度普遍更高。这说明,稳定的秩序本身就是一种宝贵的治理资源,它减少了内耗,为发展与创新腾出了空间。
另一个重要的效能体现是治理成本的实质性降低。基层治理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是高昂的监督成本与协调成本。当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许多原本需要外部监督才能确保执行的事务,变成了行动者的自觉行为。例如,在垃圾分类、环境维护等公共事务中,若居民普遍具有自觉遵守分类规则的意识,则社区无需投入大量人力进行现场督导与二次分拣。同样,在基层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等领域,若相关工作人员自觉依规行事,则上级监督的压力与审计风险将大幅下降。因此,规矩意识的嵌入,实际上是通过提升个体的道德自律与规则认同,实现了治理资源的节约与治理效率的提升。低成本的治理模式,对于财政资源相对有限的基层单位而言,具有尤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外,规矩意识嵌入还带来了治理关系的良性重塑。在传统的基层治理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张力。而当规矩意识成为普遍共识时,双方的互动便建立在共同的规则基础之上。管理者依规办事,被管理者依法监督,双方的角色期待变得清晰而稳定。这种基于规则的平等关系,有助于增强治理的合法性与公信力。群众对基层组织的信任度提升,进而更愿意配合与参与公共事务。调研显示,在规矩意识嵌入程度较高的区域,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成本更低,政策执行遇到的阻力也更小。这种良性互动关系的形成,是基层治理效能得以持续发挥的深层保障。可以说,规矩意识不仅改变了行为,更重塑了关系,为基层治理注入了持久的信任资本。
四、内化与共生:规矩意识嵌入基层治理的路径思考
尽管规矩意识嵌入基层治理具有显著的功能与效能,但这一过程并非自然发生,也非一蹴而就。规矩意识的培育与固化,需要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与持续的文化涵养。首先,规则的制定本身必须具有科学性、正当性与可操作性。只有在规则本身合理、公平且符合基层实际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获得广泛的内心认同。因此,基层治理中的规则制定应当充分吸纳群众参与,确保规则反映共同意志,而非单纯的强制命令。其次,规则的教育与宣传需要常态化、生活化。规矩意识的形成,离不开反复的宣讲、示范与实践。基层单位可以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先进人物表彰、情景模拟等形式,将抽象的规则转化为具体的行为指南,使群众在日常实践中逐步接受并内化规则。最后,执行环节的公平性至关重要。如果规则在执行过程中因人而异、区别对待,则规矩意识将迅速瓦解。因此,必须确保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反规则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纠正,从而维护规则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需要强调的是,规矩意识的嵌入并非要抹杀基层治理的灵活性与创造性。相反,在规则框架内,基层治理依然可以保持必要的弹性与创新空间。规矩意识的价值在于提供底线与边界,而非束缚所有行为。在复杂多变的基层治理场景中,如何在坚持规则的同时,兼顾实际情况的差异性与特殊性,是对治理智慧的考验。因此,规矩意识的培育应当与基层治理的实践需求紧密结合,使规则既是行为的准绳,也是创新的保障。只有这样,规矩意识才能真正融入基层治理的血液,成为推动治理现代化的内生动力。
五、结语
规矩意识嵌入基层治理,不仅是制度建设的深化,更是治理文化的跃升。它通过规约、导向与整合等多重功能,推动基层治理从被动应对走向主动建构,从无序博弈走向有序协作。在实践层面,规矩意识的普遍确立带来了治理秩序的优化、治理成本的降低与治理关系的良性重塑,充分彰显了制度自觉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内在逻辑。面向未来,应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的培育机制,完善规则体系,确保公平执行,使规矩意识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基石与灵魂。唯有如此,基层治理的现代化之路才能行稳致远,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有序的目标方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