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当代中国基层治理正经历从“管理”向“治理”的深刻转型。在这一过程中,单纯依赖行政权力与制度规范的刚性约束日益显现局限,而一种非强制性、基于情感认同与价值共鸣的柔性力量——社会号召力,正在基层治理体系中扮演愈发关键的角色。社会号召力并非抽象的政治口号,而是组织者通过文化符号、情感动员、利益关联与信任网络,激发公众自愿响应、主动参与、协同行动的能力集合。在基层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等微观治理场域中,这种号召力的强弱,直接决定了政策落地的效率、社群凝聚的深度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韧性。本文旨在系统阐释社会号召力在基层治理中的功能作用机制,并剖析其效能体现的具体路径,以期为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理论参考。
一、社会号召力的功能定位:从价值整合到行动协同
社会号召力在基层治理中的首要功能,体现为价值整合与共识凝聚。基层社会往往呈现利益多元、诉求分散、群体异质性高的特点,若缺乏统一的价值导向,极易陷入“各说各话”的碎片化困境。社会号召力通过嵌入社区传统、地方文化或集体记忆,将抽象的国家政策转化为居民可感知、可共鸣的符号叙事。例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管理者不是简单发布行政指令,而是通过挖掘“邻里互助”“共建家园”的文化基因,唤起居民对公共空间的归属感与责任感,从而在情感层面实现政策目标的“软着陆”。这种价值整合不仅降低了利益博弈中的摩擦成本,更塑造了超越短期利益的共同体意识。
其次,社会号召力发挥着资源动员与能力聚合的功能。基层治理往往面临人力、物力、财力乃至信息资源的短缺困境。行政力量虽能提供基础框架,却难以精准覆盖每一个细微需求。此时,社会号召力便成为撬动社会资源的关键杠杆。社区中的党员先锋、乡贤能人、志愿者骨干凭借个人威望或组织声誉,能够迅速集结闲置物资、招募应急人员、搭建互助网络。尤其在突发自然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中,高效的号召力意味着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从“旁观者”到“参与者”的角色转换。这种动员并非依赖强制命令,而是基于信任的“召唤—响应”机制,其效率往往高于科层制下的层层传导。
此外,社会号召力还承担着矛盾化解与秩序维护的调适功能。基层矛盾常表现为邻里摩擦、物业纠纷、征地拆迁等具体问题,单纯依靠法律或行政裁决可能伤及人情,甚至激化对立。具有号召力的组织或个人(如网格员、楼栋长、意见领袖)能够利用其日常积累的信任资本,在冲突双方间搭建沟通桥梁。他们通过“面子”“人情”“共情”等非正式规则,将对抗性诉求转化为合作性协商,在维护底线原则的同时保留灵活性。这种“柔性调解”既避免了治理资源的过度消耗,又维护了基层社会关系的韧性。
二、社会号召力的效能体现:信任、效率与可持续性
社会号召力的效能首先体现在降低治理的交易成本上。在传统行政主导模式中,政策推行常伴随大量宣传、解释、监管甚至强制执行环节,过程冗长、成本高昂。而号召力的核心是“以信促行”——当居民认可号召者的公信力和利益代表性时,政策推行便从“要我执行”转为“我要执行”。例如,垃圾分类初期,很多社区面临居民抵触,但若是由受尊重的退休教师或老党员带头示范,并辅以“积分兑换”“荣誉榜单”等激励,居民的遵从率会显著提升。这种基于认同的服从,极大减少了督导人员配置和处罚成本,使有限的基层行政资源能够配置到更需要创新突破的领域。
其次,社会号召力显著提升了公共事务的响应速度与覆盖精度。在信息传播层面,一个拥有强号召力的微信群或社区联络人,能够将通知在几分钟内触达大部分目标群体,减少信息衰减与失真。在行动层面,号召力构建了“快速响应—精准匹配—反馈闭环”的微型动员体系。比如,社区独居老人突发疾病,网格员通过日常互动积累的号召力,可以迅速调度邻近青年志愿者陪护、联系医疗机构、协调临时物资。这种响应速度是传统“打热线、等派单”模式无法比拟的。更重要的是,号召力所依赖的人际网络天然具有精准识别的优势——谁家有空闲时间、谁掌握专业技能、谁需要特殊关怀,这些信息往往沉淀在日常交往中,而非冰冷的数据库。
再者,社会号召力的效能还体现为治理可持续性的增强。许多基层创新项目初期轰轰烈烈,却因缺乏内生动力而雨过地皮湿。而基于号召力构建的治理体系,往往植根于社群内部的社会资本。当一个社区形成了“有号召力的人—积极响应者—潜在参与者”的梯次结构,即便外部行政支持暂时缺位,内部的自组织能力也能维持基本运行。例如,一些村庄通过组建“乡贤理事会”,以宗族认同和乡土情结为号召力来源,自主完成了道路修缮、水渠维护等公共品供给。这种内生性力量避免了“等靠要”的依赖心理,使基层治理从“输血”转向“造血”。
三、现实挑战与优化路径:让号召力从“资源”走向“制度”
尽管社会号召力在基层治理中效能显著,但其发挥并非随心所欲。现实中,号召力面临多重挑战:一是号召力来源可能被少数精英垄断,形成“圈子政治”,排斥普通居民的参与;二是号召力可能被滥用,如利用人情关系谋取私利,削弱公共性;三是随着社会流动加剧与社群原子化,传统的地缘、血缘纽带弱化,号召力的生成基础遭到侵蚀。此外,部分基层管理者过度依赖行政权威,忽视与群众的日常互动,导致“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跟”的尴尬局面。
针对上述问题,提升社会号召力的效能必须走制度化、规范化道路。首先,要拓展号召力的生成渠道,不局限于行政任命或精英自发。可通过社区议事会、楼栋自治会、志愿服务积分等平台,让更多普通居民获得表达和调用号召力的机会,避免“寡头化”。其次,应建立号召力运用的监督与激励机制。对利用号召力进行正当动员的行为给予政策倾斜或精神表彰,对滥用号召力破坏公平的行为则需建立“信任修复”机制,如公开道歉、利益补偿、重新竞聘等。第三,需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增强号召力的穿透力。例如,开发社区专属APP或小程序,将线上信息发布、需求对接、民意投票等功能与现实中的信任关系相结合,使号召力跨越时空限制。最后,基层党员干部必须率先垂范,以真诚服务换取群众信任,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社会号召力的核心来源。
结语
社会号召力作为一种“软治理”资源,深刻嵌入了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它既不是空洞的政治修辞,也不是简单的民意测验,而是将制度优势、文化传统与群众智慧有机融合的动态能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重新审视并系统提升社会号召力的功能定位与效能转化,对于激活基层自治活力、提升公共服务精准度、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未来的基层治理创新,理应在行政权力与社会号召力之间找到更优的平衡点,让制度刚性与情感温度共同形成治理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