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其核心价值在于“以述促改、以评促建”。然而,在实际运行中,部分基层党组织出现“述归述、改归改”的“两张皮”现象,述职沦为“PPT上的汇报表演”,整改停留于“纸面上的规划蓝图”。这种“述而不改”的困境,不仅消解了制度的刚性与效能,更折射出基层党建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固病灶。如何穿透现象看本质,在“评”与“改”之间架起一座知行合一的桥梁,成为当前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必须直面的课题。
一、现象扫描:“述而不改”的四种典型表征
“述而不改”并非单一维度的简单懈怠,而是一个多层面的复合问题。从其表现形态看,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维度:
其一,“表态式”整改,上下一般粗。很多述职报告的前半部分“找准问题”洋洋洒洒,后半部分“整改措施”却轻描淡写,常用“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等通用表述。这些措施放在任何部门、任何年份都“放之四海而皆准”,缺乏针对具体问题的靶向性。整改方案与述职问题之间,呈现出典型的“形式关联”而非“逻辑闭环”。
其二,“纸面式”销号,台账即政绩。部分党组织将整改的核心工作简化为“建台账、列清单、填报表”,把“是否建立台账”等同于“是否进行整改”,把“台账是否完善”等同于“效果是否达标”。只要纸面上有记录、台面上有展示,便视作任务完成。整改成了对上级检查的“文本回应”,而非对实际问题的“精准拆除”。
其三,“避重就轻式”整改,选择性留痕。对痛点、难点问题,如组织力弱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彰、党建业务“两张皮”等深层矛盾,往往采取“绕道走”策略。整改清单中增加的是“组织一次主题党日”“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等易操作、易留痕的“软指标”,而对触及利益、动真碰硬的“硬骨头”则语焉不详。这种“选择性整改”,本质是一种“不越雷池、不敢破局”的自我保护。
其四,“补丁式”应对,整改碎片化。在问题的归因与分析上,缺乏系统性思维。往往就问题改问题,出现了“干部作风不实”就要求“加强教育”,出现了“组织生活不规范”就要求“严肃纪律”。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线性思维,无法触及产生问题背后的制度梗阻、机制缺失和生态文化。整改没有形成“当下改”与“长久立”的有机衔接,导致同样性质的问题在同一点位反复出现。
二、病理剖析:“改不动”背后的三重根源
表象之下,深层病灶在于制度设计的激励失当、执行链条的认知偏差以及基层治理中的权责不对称。
一是激励机制的短期化与反馈链条的断裂。述职评议考核的“指挥棒”短期内偏向于“述得好”而非“改得实”。年终述职现场,评委打分更多依据的是述职人当场的语言表达、数据呈现与PPT制作水平,而整改落实的成效往往要滞后一年甚至更久才能显现。对于基层负责人而言,“现场高分”是当下的政绩,“长期整改”是无形的责任。当激励更多地指向“眼前表现”而非“远期效果”,自然就会出现重述轻改的倾向。此外,上级的跟踪督导常以“回头看”的短期督查为主,缺乏常态化的、动态的、基于结果的评价机制,进一步弱化了“改”的压力。
二是认知层面的异化:将“述职”视为终点而非起点。不少基层党组织书记将述职评议视作一次考核的“交卷”,错误地认为“述完即完”。思维上把“述职”等同于“完成任务”,把“评议”等同于“打分排名”。这种思维定势导致在述职环节投入大量精力打磨文本、美化图表,而一旦评议结束,整改的动力便骤然衰减。整改被视为“附加题”而非“必答题”,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这种认知偏差,根源在于对党建述职制度“以述促改”核心逻辑的误解——述职不是终结,而是发现问题、推动治理、提升组织力的起点。
三是基层权责不对称与资源约束的刚性困境。许多在述职中被点出的“硬骨头”问题,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专职党务工作者配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机制设计等,往往需要跨部门协调、需要地方财力支撑、需要上级政策配套。然而,基层党支部特别是社区、企业党支部,往往处于“责大权小、事多人少”的状态。当整改措施涉及超出自身职权范围的事项时,若没有上级的统筹协调与资源倾斜,“改”就成了一句空话。从这个层面上看,部分“述而不改”并非主观不愿改,而是客观改不动、改不了。
三、破局路径:构建“评改贯通”的闭环治理体系
破解“述而不改”的痼疾,关键不在于对述职环节做更多的“加法”,而在于对整个制度链条进行系统重构,形成“问题发现—责任传导—资源匹配—过程监督—效果评价”的完整闭环。
第一,优化评价体系,让“改得好”比“述得好”更能得分。改变以“述职现场表现”为核心的评价权重,大幅增加“整改落实情况”在年度考核中的占比。尝试引入“负面清单”逆向评价机制,对上一年度述职中提出的整改任务,未能按时按质完成的,实行“一票否决”或直接降档。同时,建立“整改成效擂台赛”“整改成果现场会”等机制,让基层书记在同台展示中比的是“改了多少实事”,而非“说了多少漂亮话”。
第二,建立“问题清单”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将述职评议中查摆的问题、上级点评指出的问题、群众评议反映的问题,全部汇总形成一个闭环的“问题清单”。按照问题的领域、难度、整改时限进行分类,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对跨部门、跨层级的“疑难杂症”,由上级党组织牵头建立“整改联办机制”,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与时间节点。同时,引入“整改回访”机制,由参与评议的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对整改成效进行“打分”,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检验。
第三,强化权责对等与资源下沉,为“能改”提供基础保障。上级党组织在听取述职时,不仅要审视下级的整改“意愿”,更要评估其整改“能力”。对于由于资源匮乏、权责不匹配导致的整改困难,上级应主动“接单”,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人员帮扶等方式,为基层卸下“不能改”的包袱。只有让基层党组织手中“有工具、有弹药”,整改才能真正“落地有声”。
第四,构建“改与述”的常态化对话机制。打破“一年一述、述后不管”的节奏,建立季度整改通报、半年整改督查等动态反馈机制。上级党组织要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黄牌预警”,对敷衍塞责的进行“约谈提醒”。同时,鼓励基层书记在非述职季通过“线上述职”“专项汇报”等方式,及时披露整改动态,让“改”的过程全程处于监督之下,而非等到年底才一次性“算总账”。
结语:让述职成为撬动基层治理效能的支点
党建述职评议的制度生命力,不在于那一页页漂亮的汇报材料,而在于其推动问题解决的实践力度。“述而不改”的本质,是制度的效力在“最后一公里”发生了衰减。要实现从“华丽答卷”到“扎实落地”的跃迁,就必须彻底破除形式主义的迷障,以问题为导向,以机制为保障,以实效为标尺。唯有将“述”的功夫下在“改”的实处,把“评”的威力转化为“建”的动力,党建述职才能真正成为提升组织力、解决真问题、赢得民心的有力抓手,成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