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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劳模精神引领队伍建设的价值定位与现实张力审视

一、引言

劳模精神,作为工人阶级先进性的集中体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历来是激励广大劳动者奋发有为、追求卓越的精神旗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传承与弘扬劳模精神,不仅是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创造活力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的战略支点。然而,在现实的企业与事业单位管理实践中,劳模精神的宣传与队伍建设之间往往存在某种张力:宣传形式化、精神淡化、榜样作用弱化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导致以劳模精神引领队伍建设的效果未能充分彰显。本文旨在从现实视角出发,审视当前劳模精神宣传背景下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挑战,分析其深层成因,并探索实现二者有机融合、协同推进的可行路径。

二、劳模精神的时代内涵及其在队伍建设中的价值定位

劳模精神并非一成不变的凝固符号,而是在不同历史时期被赋予动态内涵的价值坐标。从建国初期的“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到改革开放时期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再到新时代强调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勇于创新”,劳模精神始终保持着与时代脉搏的同频共振。其核心要义——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构成了职业伦理与奋斗精神的完整图谱。在职工队伍建设中,劳模精神的价值定位体现在三个层面:首先,它是价值引领的“定盘星”,能够有效矫正功利化、浮躁化的职业心态,确立奋斗的价值导向;其次,它是能力提升的“催化剂”,通过榜样示范激发职工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的主动性;最后,它是团队凝聚的“粘合剂”,有助于营造比学赶超、互助共进的群体氛围。因此,劳模精神的宣传不应被视为一项孤立的政治任务,而应深度嵌入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全环节。

三、现实审视:劳模精神宣传与队伍建设的结构性错位

(一)宣传模式“符号化”,精神内核被稀释

当前不少单位的劳模宣传,过度依赖于集中表彰、事迹报告会、宣传栏张贴等传统手段,呈现“高大上”但“够不着”的传播特征。宣传内容往往聚焦于劳模的极端奉献与牺牲,忽视其作为普通劳动者在岗位上的具体方法与成长轨迹。这种“符号化”的传播容易使受众产生“道德审美疲劳”,甚至形成“劳模可敬不可学”的心理距离。当宣传停留在口号层面,而未能转化为可感知、可模仿的职业行为指引时,劳模精神对普通职工的激励效应便大打折扣。

(二)评选机制“固化”,榜样选树脱离一线生态

在部分组织的劳模评选过程中,存在过度依赖行政层级、论资排辈乃至平衡各方利益的倾向,导致真正扎根一线、专技突出的技术骨干有时难以进入评选视野。与此同时,评选标准往往偏重奉献时长与岗位艰辛,而对创新绩效、技术突破、管理优化的贡献度考量不足。这种“固化”的评选机制,使得劳模群体的代表性、先进性与说服力受到质疑。队伍建设需要的是鲜活的、多元的、可参考的榜样,而非标签化、模板化的“模范符号”。

(三)精神传承“断裂”,对青年职工吸引力不足

在代际更替加速的背景下,青年职工的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对职业发展的期待更侧重于自我实现、工作与生活平衡以及即时回报。而劳模精神的传统叙事中,强调奉献、牺牲与长期主义,与青年群体的价值期待存在明显结构性偏差。加之宣传话语的滞后与沟通渠道的匮乏,劳模精神对青年人的吸引与感召力显著下降。队伍建设若忽视这一代际差异,将导致精神传承的断层,无法实现对新生力量的有效塑造与内化。

(四)制度支撑“虚化”,精神激励与物质保障脱节

劳模精神的现实弘扬,需要硬性的制度配套作为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对劳模的激励往往停留在精神褒奖层面,缺乏实质性的薪酬待遇提升、职业晋升倾斜、技能培训优先等制度安排。部分单位甚至存在“劳模多用、多劳不多得”的尴尬局面。这种制度性虚化不仅削弱了劳模精神的示范力,也挫伤了普通职工争当先进的积极性。队伍建设如果缺乏一套完整的“选、育、用、留”制度链条,劳模精神便只能悬浮于宣传层面,无法真正融入组织肌理。

四、路径探索:构建劳模精神与队伍建设良性互促机制

(一)重构宣传叙事,从“符号传播”走向“场景渗透”

应当改变自上而下、单向灌输的宣传范式,转向以“微叙事”“场景化”“沉浸式”为特征的新型传播策略。例如,利用数字化平台制作劳模日常工作微纪录片,展示其处理技术难题时的思维过程与操作细节;组织劳模与一线职工开展“岗位结对”式的技师工作室交流;在班组晨会、项目复盘等日常管理场景中嵌入劳模精神要素。通过将精神具象化为可学习的技术知识、可复制的职业习惯,让劳模从“天花板”变为“领路人”。

(二)优化选树标准,建立“分层分类”的榜样体系

应打破唯高岗、唯资历的评选惯性,建立涵盖技术型、管理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多层次劳模评价体系。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特点,制定差异化评选指标,尤其要增强对技能革新、工艺改进、降本增效等实际贡献的权重。此外,应设立“潜力型”“成长型”荣誉梯度,对青年骨干实施阶段性表彰,以缩短荣誉预期周期,提升榜样示范的持续性与连贯性。

(三)强化制度联动,实现精神激励与职业发展一体化

队伍建设需要以制度为保障,将劳模精神的弘扬与职工职业发展通道贯通。具体而言,可设立“劳模创新工作室”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劳模牵头攻关关键技术课题;将劳模荣誉纳入职级晋升、评聘职称的加分项或优先条件;探索“精神—技能—薪酬”联动机制,对积极践行劳模精神并获得显著绩效的职工,给予培训、轮岗、提薪等实质性回馈。制度设计的初衷不是用物质取代精神,而是以制度尊严维护精神价值。

(四)激活代际对话,构建“双向赋能”的传承关系

面对青年群体,劳模精神的宣传不应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说教,而应走向“双向赋能”的对话。例如,鼓励青年职工与劳模结对开展“技能+创意”共创项目,让青年在技术执行中感悟工匠精神,同时用新视角倒逼劳模更新知识结构。同时,借助短视频、播客等青年热衷的媒介形态,由劳模以“职业探险家”的面貌分享技术蜕变与成长烦恼,用真实、鲜活的个体叙事消解代际隔阂。只有让青年在认同中实现主动内化,劳模精神的代际传承才能拥有生命力。

五、结语

劳模精神的本质是劳动者的自我超越,队伍建设的目的在于释放每个人的职业潜能。二者本非割裂的两张皮,而应形成互为支撑、相互赋能的有机整体。现实审视之下,我们看到的不是劳模精神的失效,而是宣传方式、制度环境与文化氛围的滞后。唯有通过制度化的保障、场景化的传播、多元化的选树与代际化的对话,才能真正破解劳模精神“叫得响、落不下去”的困境。在高质量发展对人才素质提出更高要求的今天,我们需要的不是对劳模精神的简单重申,而是以审慎而系统的眼光,重新架设从精神感召到行动践行的桥梁,让劳模精神成为职工队伍转型升级的持久动力与深层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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