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深刻转型期,利益格局多元化、价值观念差异化、社会结构复杂化趋势明显,各类矛盾呈现出关联性增强、燃点降低、传导提速的新特征。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保冲突、医疗事故等矛盾如果处置不当,极易从个案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大局。在诸多治理手段中,群众工作作为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在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展现出不可替代的制度优势与实践效能。然而,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常被简化为“维稳工具”或“应急战术”,其内在的预防、疏导、转化功能未能得到充分释放。有鉴于此,有必要系统审视群众工作在矛盾化解中的功能定位、作用机理及优化方向,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实践参照。
一、理论定位:群众工作何以成为矛盾化解的“软性治理”机制
群众工作的核心要义在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其本质是一种以情感为纽带、以利益为支点、以协商为手段的柔性治理方式。从社会学视角看,社会矛盾的生成往往源于利益诉求的阻塞与情感认同的断裂。单纯依靠法律裁判或行政强制,虽能暂时平息冲突,却难以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群众工作通过面对面沟通、入户走访、谈心谈话等形式,在行政系统与群众之间搭建起信息互通的桥梁,使得矛盾主体的真实诉求、情绪状态、底线条件得以清晰呈现。这种前置性的干预,能够有效避免矛盾因信息不对称而“误判升级”。
进一步而言,群众工作的功能并非仅在于“灭火”,更在于“防火”。它依托基层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常态化嵌入居民日常生活,动态感知社区舆论的微妙变化,识别出那些尚未显性化却可能演变为冲突的“风险点”。这种预警机制为矛盾化解赢得了宝贵的“窗口期”,使治理资源能够在压力最小、成本最低的阶段介入。从这个意义上讲,群众工作不是矛盾发生后的“被动应对”,而是社会治理体系中具有主动预防功能的“第一道防线”。
二、功能实践:群众工作在矛盾化解中的三重角色
(一)利益协调的“缓冲器”
利益矛盾是社会矛盾的主要类型。在征地拆迁、劳动保障等涉及资源分配的领域,利益相关方往往处于信息与权力的双重不对称状态。群众工作者通过深入群众,帮助弱势群体梳理诉求、解读政策、计算得失,使模糊的不满转化为可以协商的具体诉求。同时,他们向上级部门客观反映群众实际困难,推动政策在执行层面做出适应性调整,避免因政策“一刀切”而激化矛盾。这种“上传下达”的缓冲机制,既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又体现了对个体处境的体恤,是化解利益冲突的润滑剂。
(二)情绪疏导的“减压阀”
许多矛盾纠纷表面上看是利益之争,深层原因却是长期积压的负面情绪。群众工作中的“拉家常”“听牢骚”,实质上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心理疏导。在交谈过程中,群众因感到被倾听、被尊重,对抗性情绪显著降低。专业社会工作的“同理心”“非批判”等技术被引入群众工作后,进一步提升了情绪管理的有效性。当矛盾主体的情绪从愤怒转向理性时,后续的调解协商才可能真正触及核心问题。
(三)基层共识的“凝聚器”
群众工作不仅解决具体纠纷,更致力于构建社区共同体意识。通过组织居民议事会、民主恳谈会、矛盾调解小队等形式,群众工作者引导矛盾双方从对立转向对话,在讨论中寻找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参与式治理能够培养群众的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使人们认识到:矛盾的解决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多赢共生的过程。由此,一次矛盾的化解,可能成为增强社区凝聚力的契机,防止同类矛盾反复发生。
三、现实挑战:群众工作在矛盾化解中的困境与反思
尽管群众工作具有显著优势,但实践中依然面临多重制约。一是形式化倾向。部分地区将群众工作等同于“填表走访”“拍照留痕”,缺乏真正深入群众、了解实情的耐心与诚心,导致矛盾预警功能形同虚设。二是专业化不足。面对复杂法律争议或心理创伤引发的矛盾,仅仅依靠传统“说理”难以奏效,需要懂法律、懂心理、懂谈判的复合型人才,而基层队伍建设往往滞后。三是数字化冲击。社交媒体时代的矛盾传播速度远超传统渠道,线下群众工作节奏难以匹配线上舆情爆发速度,如何在虚拟空间中延续群众工作的参与性与温度,成为新课题。四是制度衔接薄弱。群众工作与司法调解、行政仲裁之间的衔接机制不够通畅,部分矛盾在群众工作阶段未能彻底解决,转入正式渠道后反而因前期的“非正式承诺”引发信任危机。
破解上述困境,需要从理念、能力、技术、制度四个维度协同发力。理念上,必须纠正“群众工作是万能的”或“群众工作只是辅助手段”两种极端认知,将群众工作定位为社会治理的基础性环节而非补救性手段;能力建设上,应当系统培训群众工作者,使其掌握矛盾分析、心理疏导、谈判策略等专业工具;技术层面,可探索“线上群众工作”新模式,利用社区微信群、政务APP等平台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同时严格区分线上互动与线下解决的界限;制度层面,构建群众工作与多元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制度的衔接标准,确保矛盾解决的合法性与权威性。
四、路径创新:新时代群众工作方法的优化选择
在实践探索中,近年来涌现出若干可资借鉴的创新模式。其一是网格化管理与群众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将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配备专职网格员(多为社区工作者或热心党员),实现矛盾信息的动态采集、分级预警、快速响应。网格员既是信息员又是调解员,能够第一时间介入解决楼道漏水、邻里噪音等小微矛盾,防止其发酵升级。其二是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方法。部分地区购买社工服务,由持证社工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技巧处理婚姻家庭矛盾、老人赡养纠纷等,弥补了传统群众工作“重情理轻专业”的不足。其三是运用民主协商技术。重庆、杭州等地推行的“圆桌会议”“板凳会”等方式,让利益各方在平等对话中自己寻找解决方案,群众工作者担任引导者与规则维护者,而非“包打天下”的裁判。其四是心理服务嵌入群众工作。在基层综治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对矛盾当事人进行必要的心理干预,尤其适用于因长期压力导致的极端矛盾。
此外,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也为矛盾预警提供了新可能。通过分析12345热线投诉、信访数据、网络舆情,可以识别出矛盾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重点问题,使群众工作资源投放更加精准。但需要注意的是,技术赋能不能替代面对面交流,算法预测不能取代对人的关切与尊重。群众工作的生命力,始终在于工作者与群众之间建立的真切信任。
结语
社会矛盾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法律提供规则底线,行政提供资源调度,而群众工作则提供情感连接与共识基础。在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群众工作不应被视为一种“过时”的方法或“应急”的手段,而应被重新发现其在矛盾预防、情感修复、关系重建中的独特价值。只有将群众工作从“走形式”真正转化为“走心”,从“单打独斗”升级为“专业协作”,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持续释放其缓冲、转化与凝聚功能,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治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