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规矩意识何以成为时代命题
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加速构建的背景下,基层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已从一般性职业操守上升为政治生态净化与执政根基巩固的关键变量。近年来,中央通过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系列法规,试图构建起覆盖全员、贯穿始终的制度笼子。然而,制度供给的丰裕并未自动转化为行为层面的高度自觉,基层场域中“明规则”与“潜规则”并存、“硬约束”与“软抵抗”交织的现象,揭示了规矩意识在实践中呈现出的复杂图景。本文旨在立足基层治理的现实语境,系统审视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规矩意识的现状特征、深层问题及成因机制,并为推进治理现代化提供反思性参考。
二、规矩意识的内涵演进与基层治理的独特语境
所谓规矩意识,并非简单等同于对条文的机械遵守,而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价值认同与行为自觉。从“规”的本义(画圆工具)与“矩”的本义(量方器具)引申开来,规矩既包含成文的党纪国法、政策规范,也涵盖党内政治文化、职业道德、群众公认的伦理准则。在基层治理场域,这一意识的培育面临三重特殊张力:其一,上级要求的抽象性与基层事务的具体性之间存在间隙,致使部分干部在自由裁量中模糊了边界;其二,情、理、法的高度纠缠使得“合情合理但不合规”的行为屡见不鲜;其三,传统熟人社会的“人情逻辑”与科层制的“规则逻辑”持续碰撞,极易生发出“法不责众”的心理暗示。因此,审视基层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不能仅看其是否“违法违纪”的底线结果,更要考察其面对模糊地带时的判断逻辑与行为选择。
三、现状扫描:规矩意识建设的成效与积极面向
客观而言,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性的正风肃纪与制度规范建设,基层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总体呈现出显著提升的态势。首先,程序性规矩的遵守已基本成为共识。在“三重一大”决策、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等关键环节,大多数基层干部能够做到“按程序走”,对备案、公示、集体讨论等刚性要求表现出较高的遵从度。其次,纪律教育的常态化使得底线思维普遍强化。各地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党纪法规测试、廉政谈话等举措,有效提升了干部对“禁止性规定”的知晓率与敬畏感。再次,部分先行地区通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方式量化行为标准,明显压缩了模糊空间,推动了干部从被动约束向主动辨识的转变。例如,一些乡镇在村级小型工程管理、困难救助对象认定等易出问题的领域,探索出“五步工作法”“负面行为积分制”等机制,使规矩成为可操作、可追溯的行为指南。这些积极变化足以说明,制度供给与教育引导是培育规矩意识的有效路径。
四、突出问题:选择性执行、潜规则惯性及责任规避
然而,不容回避的是,基层党员干部规矩意识的“温差”依然显著,部分领域和特定情境下的行为失范呈现出复杂而隐蔽的特征。其一,选择性执行现象较为普遍。对于上级明确考核、容易追责的规矩(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干部往往高度敏感甚至过度执行;而对于部分倡导性、模糊性规定(如个人事项报告、亲属从业限制等),则容易产生变通、简化乃至忽略的态度。这种“趋利避害”的执行逻辑,本质上是将规矩视为外部施加的成本而非内在遵循的价值。其二,潜规则惯性在特定关系中持续发酵。在征地拆迁、信访维稳、招商引资等任务压力大、自由裁量空间广的领域,“打擦边球”“领导出面协调”“以人情代替程序”等行为仍时有曝光,部分干部甚至形成“不靠规矩靠关系”的错误路径依赖。其三,责任规避催生出“过度规范化”的异化形式。有的干部为避免承担责任,盲目套用条款、层层加码审批流程,将规矩本身等同于目的,导致基层公共服务效率低下、群众办事成本上升,这种“为守规矩而不办事”的做法,恰恰违背了规矩服务于治理实效的初衷。
五、深层成因:制度、文化、心态与能力的交互影响
上述问题的形成,并非单一因素所致,而是制度机制、文化环境、个体心态与执行能力等多重变量叠加作用的结果。从制度层面看,部分基层规矩的可操作性不足,除了原则性要求外缺乏具体的裁量标准,干部在实际应用中容易陷入“做与不做都有风险”的两难境地;同时,监督问责的“运动式”倾向与日常化不足并存,导致规矩的威慑力呈现周期性波动。从文化层面看,熟人社会的“差序格局”尚未根本改变,基于亲缘、地缘、业缘的关系网络依然影响着资源分配与事务处理,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正式规则的权威。从个体心态层面看,部分干部存在“规则疲劳”心理——面对层出不穷的新规新政,产生了“学不完、记不住、用不上”的消极情绪,进而形成“大概齐”的敷衍态度;另有少数干部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出事的都是被举报的,只要不举报就没事”。此外,基层工作者的法治素养与规则解读能力参差不齐,对于如何平衡原则性与灵活性缺乏系统训练,致使“合规但不合理”与“合情但违规”之间的决策困难被放大。
六、路径探索:从外推式规训到内生性认同的转变
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不能仅依赖单向度的监督与惩戒,而应构建起“制度细化—文化浸润—能力赋能—循环反馈”的复合机制。首先,制度供给应更具针对性。上级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基层执行场景中的典型情境,适当赋予裁量权限并配套明确的操作指引,减少因规则模糊导致的“被迫违规”。例如,可推广“容错纠错清单”制度,将因探索创新、应急处突等情形产生的非主观性失误与故意违规明确区分开来。其次,以文化重塑扭转潜规则惯性。应将规矩意识的培育融入日常组织生活与干部培训,通过案例研讨、情境模拟、典型剖析等方式,帮助干部建立起在利益诱惑和人情压力下坚持原则的“心理支撑系统”。再次,强化监督执纪的常态化与精准度。运用大数据、信息化平台建立关键行为预警机制,将事后问责前移到事中提醒,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越规者”无处遁形。最后,注重能力建设与正向激励的耦合。应将规矩遵守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为敢于坚持原则、善于运用规则解决问题的干部提供展示平台与晋升通道,形成“干事创业有规矩、守规矩有前途”的鲜明导向。
七、结语:规矩意识是治理现代化的“慢变量”
基层党员干部规矩意识的提升,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也不是靠几次专项治理就能毕其功于一役。它既需要外部制度的持续加固,更依赖内部价值认同的缓慢生长。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大叙事中,规矩意识犹如一台精密仪器的“微调旋钮”,其转动的角度虽小,却直接决定着整个系统的运行精度与韧性。未来,应当以更理性的眼光看待当前存在的问题,不因局部失范而否定整体进步,也不因阶段性成绩而忽视深层隐忧。唯有在制度理性与人性情感之间找到平衡点,在刚性约束与文化涵养之间搭建桥梁,才能使规矩真正从“纸面上”走向“心头上”,从“外推式规训”转变为“内生性认同”,从而为基层治理的持久健康提供坚实的心理与行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