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大叙事中,基层治理作为“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其效能直接关乎社会大局的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随着社会治理重心的下移和复杂性的增加,传统的单向度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多元化的社会需求。在此背景下,如何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以下简称“四个自信”)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实践,构建协同强化机制,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这不仅是一个技术层面的管理问题,更是一个政治层面的价值认同与制度执行问题。
一、 道路自信:明确基层治理的政治方向与主体逻辑
道路自信是方向性问题。在基层治理中坚持道路自信,意味着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确保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当前,部分基层实践中存在行政化倾向过重或自治功能虚化的现象,其根源往往在于对中国特色治理道路的认知偏差。
强化协同强化的首要任务,是厘清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领导地位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通过完善“党建+网格”等机制,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政策落地不走样。同时,道路自信要求我们立足中国国情,不盲目照搬西方社区治理模式,而是探索符合中国社会结构特征的协同路径。例如,依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本土资源,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种基于本土实践的探索,正是道路自信在微观治理层面的生动体现。
二、 理论自信:夯实基层治理的科学指导与方法论基础
理论自信为基层治理提供科学的思维工具和分析框架。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系统观念以及新时代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构成了基层治理的理论基石。在实践中,理论自信体现为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
一方面,要深化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理解,将其转化为具体的治理行动。这意味着在决策过程中,必须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确保民意上通下达。另一方面,运用系统思维打破部门壁垒,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例如,在城市社区治理中,整合公安、民政、卫健等多方资源,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解决诸如老旧小区改造、矛盾纠纷调解等综合性难题。通过理论武装头脑,基层干部能够更准确地把握治理规律,从经验型治理向科学化、精细化治理转变,从而提升协同治理的整体效能。
三、 制度自信:优化基层治理的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
制度自信是治理效能的根本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统筹协调各方利益的显著优势。在基层治理中,强化制度自信重点在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的制度化渠道。
首先,需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及居民之间的权责边界。通过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防止行政权力过度干预社会自我调节空间,同时也避免责任推诿导致的治理真空。其次,完善协商民主制度,拓宽议事协商平台。无论是在农村的村民议事会,还是城市的业主委员会,都应建立规范化、程序化的协商机制,使不同利益诉求在制度框架内得到充分表达和合理平衡。此外,还要强化法治保障,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确保各项治理活动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柔性引导相结合,形成稳定、可预期的治理环境,增强各方主体协同合作的信心与意愿。
四、 文化自信:滋养基层治理的精神内核与伦理支撑
文化自信是基层治理最深层、更基本、更持久的力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和合”理念、“睦邻友好”传统以及现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丰富的精神滋养。
在协同治理实践中,应注重挖掘和利用本土文化资源,培育公共精神和契约精神。例如,通过建设社区文化中心、开展家风家训活动等载体,弘扬孝老爱亲、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降低治理成本,增进邻里互信。同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引导居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当文化认同成为连接政府与民众、个体与集体的纽带时,治理就不再仅仅是冷冰冰的管理,而是充满温情与凝聚力的共建共享过程。这种基于文化认同的情感联结,能够有效弥补制度和技术的不足,提升治理的韧性和温度。
五、 结语:构建四位一体的协同治理新格局
综上所述,“四个自信”并非抽象的概念,而是基层治理协同强化的内在逻辑和精神动力。道路自信确立了方向,理论自信提供了方法,制度自信保障了秩序,文化自信注入了灵魂。四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面向未来,强化基层治理协同能力,必须坚持“四个自信”的系统集成。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相关机制,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社区、每一寸土地上感受到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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