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其核心在于激活乡村内生动力,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在这一进程中,群众工作作为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其功能作用与价值体现绝非简单的“走访慰问”或“政策传达”,而是关乎乡村治理现代化与农民主体性重塑的关键机制。本文旨在系统阐释群众工作在乡村振兴中不可替代的功能定位、实践逻辑与深层价值,以期为基层实践提供理论参照。
一、群众工作的历史逻辑与乡村振兴的当代语境
群众工作发轫于革命战争年代,成熟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其核心要义在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乡村振兴的当下语境中,乡村社会正经历深刻的结构性变迁: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导致“空心化”,传统熟人社会规则部分失灵,利益诉求分化加剧,而自上而下的资源输入又面临“最后一公里”的对接困境。此时,群众工作不再是简单的说服动员,而是需要转化为一种嵌入乡村社会毛细血管的治理技术——通过深入细致的沟通、组织与协商,将国家意志与农民意愿有机衔接,使政策供给与群众需求精准匹配。这一转化过程,本质上是群众工作从“行政推手”向“治理枢纽”的范式升级。
二、群众工作在乡村振兴中的核心功能
(一)组织动员:重构乡村社会凝聚力
乡村振兴面临的首要挑战是村民原子化程度加深,集体行动能力弱化。群众工作通过建立“网格化”联系、培育村民议事会、老年协会、合作社等内生组织,能够将分散的个体重新编织进社区网络。例如,在产业发展中,群众工作者引导农户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整合碎片化土地,既降低了交易成本,又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这种组织化动员并非简单的“行政命令”,而是基于利益契合与情感认同的双重纽带,使“要我振兴”转化为“我要振兴”。
(二)资源整合:打通城乡要素流动的堵点
乡村振兴需要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向乡村倾斜,但纯粹的市场机制往往因信息不对称导致资源错配。群众工作扮演了“中介角色”:一方面,通过入户走访、民意测验等方式摸清乡村资源禀赋与真实需求,形成精准的“需求清单”;另一方面,对接政府项目、企业投资、公益组织,将外部资源与本土条件对接。更关键的是,群众工作能够化解资源落地过程中的社会阻力——让农民理解土地流转政策、接受新技术的推广、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减少因信息模糊导致的误解与抵触。这种“软性协调”往往比强制推进更可持续。
(三)文化重塑:激活乡村内生价值认同
乡村文化衰落是乡村振兴的深层隐忧。群众工作通过挖掘村史、组织民俗活动、倡导移风易俗,可以重建文化认同与道德规范。例如,在修订村规民约的过程中,群众工作者组织村民反复讨论,将孝老爱亲、邻里互助、环境维护等现代理念融入传统话语,使规则内化为群体自觉。同时,引导乡贤、退休教师、返乡青年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营造“见贤思齐”的氛围。这种文化赋能不仅增强了村民的归属感,更为乡村治理提供了非正式制度的强大支撑。
(四)矛盾化解:构建乡村社会韧性治理
乡村振兴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伴随利益调整:宅基地改革、产业项目占地、收益分配不均等都可能引发冲突。群众工作依托“矛盾纠纷排查—多元调解—跟踪回访”机制,将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其优势在于“情、理、法”的有机融合:群众工作者既熟悉地方性知识与人情网络,又掌握政策底线,能够通过“院坝会”“板凳会”等非正式场合促成协商。同时,建立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从源头减少矛盾。这种预防性治理显著降低了乡村振兴的制度运行成本。
三、群众工作的价值体现: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
(一)回归农民主体地位,防止“替民做主”
群众工作的根本价值在于确认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受益主体与行动主体。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存在“政府干、群众看”的悬浮现象,根本原因是忽视了群众的主体性。而有效的群众工作强调“共同缔造”——项目怎么定、资金怎么用、管护怎么做,都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入户问卷、公示讨论等环节充分协商。这种参与式治理不仅提高了项目针对性与可持续性,更重塑了农民的公共精神与责任意识。当群众感到“这是咱自己的事”,内生动力便自然迸发。
(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弥合群体分化
乡村振兴不应加剧贫富差距或区域失衡。群众工作通过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建立动态帮扶台账,确保帮扶资源“滴灌”到最需要的人。同时,在产业分红、项目用工、土地补偿等环节,群众工作者监督利益分配方案是否公平,防止“精英俘获”。这种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增强了乡村社会的整体信任感,为长期稳定发展奠定社会基础。
(三)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夯实国家能力基层根系
群众工作将党的组织触角延伸到村庄、院落乃至农户,形成“镇—村—组—户”的纵向联动体系。这一体系不仅是政策传导通道,更是民意反馈回路。通过定期走访、民情日记、信息化平台,群众工作者能够敏锐捕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这种上下贯通的治理结构,使国家在乡村振兴中既能“有效抓”,又能“放得开”,避免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从更宏观的视角看,群众工作实质上是国家能力在基层的具象化,它使乡村振兴获得了制度韧性与弹性。
四、结语:群众工作之“道”与乡村振兴之“术”
群众工作绝非权宜之计,而是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的根本方法。其功能作用不在于提供多少资源,而在于激活乡村自我发展、自我治理的能力;其价值体现也不止于当下的项目落地,更在于重塑农民与乡村、农民与国家的良性关系。在未来的实践中,应着力推动群众工作从“经验型”向“专业化”转型:加强群众工作者能力培训,善用新媒体拓宽联系渠道,引入社会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构建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不仅要看“走了多少户”,更要看“解决了多少问题”“提升了多少满意度”。唯有如此,群众工作才能释放出强大的治理效能,成为乡村振兴行稳致远的不竭动力。
乡村振兴,根在群众,魂在参与。当每一位农民都能在时代浪潮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发出自己的声音、享有发展的红利,乡村振兴便不再是蓝图上的风景,而是大地上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