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其组织属性与功能定位决定了工会会员在社会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深刻调整、利益格局多元分化,传统的单一政府治理模式已难以有效回应复杂的社会需求。工会会员扎根基层、来源广泛、覆盖全面,既是生产一线的直接参与者,也是社会事务的天然感知者。如何激活这一群体的治理潜能,将工会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成为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本文从理论功能与实践探索两个维度,系统分析工会会员参与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
一、工会会员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基础与功能定位
工会会员参与社会治理并非简单的行政延伸,而是基于组织特性与制度赋能的理性选择。从协同治理理论看,工会属于典型的社会组织,具有合法性、代表性与资源整合能力。工会会员通过制度化渠道参与公共事务,不仅能弥补政府治理的盲区,还能增强治理过程的民主性与回应性。
就功能定位而言,首先,工会会员是利益诉求的表达者。在日常工作中,职工群众最直接地感受到劳动权益、社会保障、职业安全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工会会员借助组织平台,能够将分散的、个体的诉求转化为集体性议题,推动政策制定与制度完善。其次,工会会员是矛盾化解的润滑剂。劳动关系矛盾是社会矛盾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会员通过参与劳动争议调解、集体协商等方式,能够在矛盾萌芽阶段进行柔性干预,避免矛盾升级。最后,工会会员是公共服务的补充力量。在企业内部与社区层面,工会会员往往自发组织志愿服务、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活动,有效缓解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压力。
二、当前工会会员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各地工会组织在引导会员参与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多维度的实践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借鉴的模式与经验。
在组织嵌入方面,部分地区将工会组织纳入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例如,浙江一些地方推行“工会网格员”制度,选拔优秀工会会员兼任社区网格员,负责信息采集、政策宣传、隐患排查等工作。这一做法使工会会员从单纯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显示,试点区域通过工会网格员反馈的民生问题解决率超过八成,显著提升了治理效率。
在协商机制方面,集体协商制度从企业层面向行业、区域层面延伸。以广东为例,部分制造业集聚区建立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会会员代表参与协商过程,围绕工时、薪酬、安全标准等议题形成约束性协议。这一实践不仅维护了职工权益,也减少了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社会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志愿服务方面,工会会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社区矫正、环境保护等公共事务。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大量工会会员主动承担社区值守、物资配送、心理疏导等任务,成为基层防疫的重要力量。这种“从职工中来,到社会中去”的参与模式,既体现了工会会员的责任意识,也增强了社会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
在数字化赋能方面,一些地方工会开发了线上服务平台,鼓励会员通过“随手拍”“微建议”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例如,深圳市总工会推出的“工会在身边”小程序,允许会员实时上传安全隐患、卫生死角等问题,系统自动派单给相关部门处理。这种低门槛、高效率的参与方式,有效激发了会员的参与积极性。
三、实践中面临的现实困境与制约因素
尽管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会会员参与社会治理仍面临诸多现实困境。首先,参与深度与广度不均衡。从参与形式看,大多数工会会员停留在被动参与阶段,如参加工会组织的会议、完成分配的任务,主动建言献策或发起治理项目的比例较低。从参与领域看,主要集中在劳动权益保障等传统领域,对社区公共事务、政策制定等更高层次治理的参与明显不足。
其次,参与能力与资源支撑不足。部分工会会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协商技巧与沟通能力,导致在参与治理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同时,基层工会普遍面临经费紧张、专职人员缺乏等问题,难以对会员参与提供充分培训与支持。此外,工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健全,会员在参与过程中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
再次,激励机制不完善也是重要制约因素。目前对工会会员参与社会治理的激励主要以精神鼓励为主,如表彰、评优等,缺乏与职业发展、物质奖励、社会荣誉等挂钩的综合性政策。这导致部分会员参与动力不足,或者参与行为难以持续。
最后,制度化的参与渠道仍然有限。尽管各地探索了多种方式,但整体来看,工会会员参与社会治理还缺乏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会员的意见建议能否转化为公共政策缺乏明确程序,参与成果的可追溯性与反馈机制不强,影响了参与的实效性与公信力。
四、优化工会会员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建议
破解上述困境,需从制度完善、能力建设、资源投入、文化培育四个维度协同发力。
在制度层面,应推动工会会员参与社会治理的法治化与规范化。建议在相关法律修订中明确工会会员参与社会治理的法定地位与权责边界,将参与机制嵌入基层治理的常规流程。例如,在城乡社区治理中设立工会会员代表席位,在涉及职工权益的政策制定中引入工会会员听证程序。同时,建立参与成果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会员提出的合理建议能够被采纳、落实与反馈。
在能力建设方面,应加大对工会会员的培训力度。各级工会组织应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协商技巧、公共管理、数字素养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提升会员参与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可借鉴“社区治理学院”等模式,与高校、社会机构合作开设系统课程,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工会会员骨干队伍。
在资源投入方面,应保障基层工会开展治理活动的经费与人力资源。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会组织面向会员的社会治理项目。企业工会与行业工会应探索建立“会员治理基金”,用于奖励优秀参与案例、支持会员发起的公益项目。此外,应推动工会与社区、社会组织共建共享资源,形成多元协同的参与生态。
在文化培育方面,应营造鼓励参与、包容试错的社会氛围。通过媒体宣传、典型选树、成果展示等方式,提升工会会员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认同感。同时,建立风险包容机制,对于会员在参与过程中出现的合理失误给予宽容,避免因怕出错而不敢参与的消极心理。
五、结语
工会会员参与社会治理,既是工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内在要求。从实践探索看,这一领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暴露出制度不健全、能力不匹配、激励不到位等短板。未来,应当立足协同治理的理论视角,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通过制度创新、能力提升与资源整合,推动工会会员从被动的“参与者”转变为主动的“治理者”。只有当每一位工会会员的微力量被有效激发与整合,社会治理的根基才能更加扎实,社会和谐的图景才能更加清晰。工会会员参与治理之路仍在前行,需要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持续深入,方能释放其应有的功能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