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其效能直接决定了政策落地的成色与民众获得感的高低。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以及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基层治理的权责配置、资源投放和运行逻辑均已发生深刻变化。然而,在应对复杂公共事务时,基层往往陷入“看得见管不着”“九龙治水”或“运动式整治”的困局之中。这一现象折射出的深层问题是:协同行为高度依赖行政命令和短期动员,而缺乏制度化的、可持续的长效机制支撑。因此,在长效机制视域下探讨基层治理的协同强化,绝非简单的流程修补,而是关乎治理结构现代化的系统性命题。
一、协同失灵:基层治理长效困局的现实症候
基层治理的协同困境通常表现为“条块”关系失衡与跨部门协作壁垒并存。在“条条”层面,各职能部门依据垂直管理要求各自为政,政策目标相互交织但执行标准不一,导致基层无所适从;在“块块”层面,街道或乡镇作为属地管理主体,承担兜底责任却缺乏对应的事权与财权,协同往往演变为“妥协式配合”。更为关键的是,这种协同的建立与维系常常依赖党政主要领导出面协调,一旦人事变动或工作重心转移,协作关系便迅速松动。
与此同时,行政主导下的协同模式弱化了社会主体的参与效能。社区组织、物业企业、社会团体及居民个体虽然被纳入治理框架,但多数情况下充当“配角”或“末端执行者”,其诉求表达和资源输入的渠道相对狭窄。这种单向度的治理结构协同性脆弱,面对冲突调处、公共安全、环境整治等多目标叠加的任务情境时,容易出现“政策空转”或“目标替代”。由此,基层治理的协同强化不能仅靠外部压力输入,更需从内生动力与制度供给层面寻求突破口。
二、机制重构:从“临时搭台”走向“长效运转”
长效机制的构建首先要回答“靠什么协同”的问题。当前,部分地方推行的“联合执法”“综合窗口”“吹哨报到”等改革实践已初显成效,其共性逻辑在于通过清晰的权责清单与标准化流程降低协同成本。然而,要从根本上规避“运动式”协同的反复,必须将经验上升为制度安排。
其一,建立统筹协调的权责适配机制。明确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的触发条件、响应时限和处置规程,以制度文本固化协作职责,防止互相推诿。通过“属地管理”事项准入机制,厘清条块权责边界,避免职能向基层“甩锅”。在此基础上,赋予基层对相关部门的“指挥调度权”或“评价考核权”,使协同不再是“情分”而是“本分”。
其二,强化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机制。协同失灵的技术根源在于信息不对称。应依托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实现事件发现、派单处置、结果反馈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利用数字化手段动态监测跨部门协作的响应率、办结率和满意率,为协同效能评估提供客观依据。数据贯通所催生的透明化压力,能够有效倒逼各主体主动配合,减少人为干预和随意性。
三、主体激活:构建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支撑体系
基层治理的协同不应局限于政府体系内部,更需激活社会多元主体的协同动能。长效机制的深层支撑在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实践中,以社区为基本单元,推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驾马车”协同运转,是夯实基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
社会协同的持续运行有赖于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微项目资助等方式,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提供稳定的资源渠道和制度预期;另一方面,健全志愿者积分激励、议事协商规则和矛盾调处机制,引导居民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更加重要的是,将公众参与嵌入基层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让协同不因换届选举或政策调整而断裂,使之成为自觉的治理常态。
此外,基层治理协同还需要引入专业化支撑机制。发挥律师、社工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在矛盾化解、法律援助、特殊人群关爱中的独特作用,既能弥补行政力量的专业短板,又能降低刚性管控带来的社会成本。
四、制度保障:以法治化与考评体系固化协同效能
长效机制的落地离不开制度环境的持续优化。法治化是协同行为稳定、连续、可预期的重要前提。应加快制定或修订地方性法规,明确基层治理中各参与主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将实践验证有效的协同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或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赋予协同机制法律约束力,避免因“人走政息”而导致的协作断裂。
同时,完善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将跨部门协同的实际效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增加基层治理创新的考核权重。对于敷衍塞责、协同不力的行为予以问责,对于协同成效突出的做法予以正向激励。值得注意的是,考核指挥棒必须指向治理效能而非“留痕”材料,防止基层为了应对考核而陷入形式主义协同。
在此基础上,建立治理效能的社会化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以民众感知作为检验协同成果的最终标尺。通过公开透明的评价反馈,促使各协同主体在相互监督中提升协作质量,让基层治理的协同体系具备自我纠偏和自我完善的能力。
结语
基层治理的协同强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本质在于通过制度设计将分散的治理资源转化为有机整体,从“物理组合”走向“化学融合”。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与治理现代化深度推进的交汇期,把握这一窗口、以长效机制破解基层协同的结构性困境,既是回应民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选择,也是将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着力点。唯有坚持权责清晰、科技赋能、多元参与、法治保障的综合改革路径,基层治理才能真正实现从“运动式协同”向“制度化协同”的质变,从而筑牢国家治理现代化稳固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