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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中的以德育人:功能定位、现实张力与优化向度

一、引言

社区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其治理效能不仅取决于行政资源的配置与制度规范的供给,更深层地受制于共同价值认同与居民道德自觉的支撑。近年来,各地在推进社区治理创新中普遍面临一个现实难题:制度管不到的地方,往往成为矛盾滋生的温床;法律触角难以延伸的私人领域,恰是邻里纠纷与公共精神衰微的源头。这一困境提示我们,单纯依赖刚性治理工具的边际效益正在递减,而植根于人的内在修养和道德自觉的柔性治理资源,应当获得更为系统的审视。以德育人,这一传统教化理念在当代社区语境下,不仅关乎公民道德建设本身,更内在地构成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其核心功能在于通过道德教化的浸润、榜样示范的引领和公共价值的涵养,重塑社区共同体的精神纽带,进而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效能。然而,当前社区德治实践仍存在形式化、悬浮化等问题,如何从功能定位走向路径优化,是亟待回应的关键议题。

二、以德育人在社区治理中的三重功能

理解以德育人的治理功能,不能停留在“道德很重要”的常识层面,而应深入分析其在社区这一具体场域中如何实际地发挥作用。概括而言,这种功能主要体现在价值整合、规范补位和主体培育三个维度。

第一,价值整合功能:化解异质化社区的认同危机。现代城市社区尤其是新建商品房小区,居民来源多样、职业结构复杂、利益诉求分化,往往呈现出“熟悉的陌生人”状态。在缺乏血缘、地缘等自然纽带的情况下,社区秩序何以可能?以德育人恰好提供了一种超越差异的共同语言。通过社区公德教育、家风建设、邻里互助文化培育等途径,将尊老爱幼、诚信友善、守望相助等基本道德共识植入居民日常生活,能够在多元价值观之间搭建底线共识,形成对“何为好社区”的共同想象。这种价值层面的一致性,为后续的协商议事、利益协调和集体行动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心理基础。没有这一层涵养,居民参与容易蜕变为利益博弈的战场,民主协商也往往因缺乏互信而陷入僵局。

第二,规范补位功能:填补制度治理的空白地带。社区治理中存在着大量法律明确不介入或不宜介入的“灰色地带”:楼道堆物、噪音扰邻、犬只便溺、公共空间私占等行为,尚构不成违法,却持续侵蚀居住品质和公共秩序。行政手段介入成本高且效果有限——物业劝阻乏力,居委会缺乏执法权,报警则面临法律依据不足的窘境。以德育人的功能恰恰在此显现:它通过社区公约的伦理化表达、道德评议的舆论监督、红黑榜的荣辱激励,将外部行为规范内化为居民的道德自觉,使居民在行动之前就能形成“该不该做”的内在判断。这种基于道德内化的自律,远比基于处罚恐惧的他律更为持久和稳定,且几乎不消耗行政资源,是成本极低的秩序供给方式。

第三,主体培育功能:从“被动管理对象”走向“积极治理主体”。社区治理的可持续性,归根结底取决于居民的主体性是否被激活。以德育人并非单向度的说教,其实践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培育公共精神的过程。当居民参与道德讲堂、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活动中,他们不仅在接受道德教育,也在实际的互动中体验合作、学会沟通、养成公共关怀。这种“做中学”的育德方式,逐步培育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参与意愿,使其从“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转变为“积极行动”的治理主体。从更深层看,现代社区治理需要大量热心公共事务的“社区领袖”和“积极公民”,以德育人正是这类人才的孵化机制,它不仅解决当下的秩序问题,更持续输送治理所需的公共人力资源。

三、当前社区德治实践的结构性困境

尽管以德育人的功能价值已经得到广泛认可,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社区的德治实践仍流于表面,难以真正发挥上述功能。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三。

其一,内容悬浮,缺乏生活质感。不少社区开展道德教育仍沿用“挂横幅、发传单、办讲座”的老套路,宣讲内容多是抽象的大道理,与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困扰——如宠物管理、停车纠纷、养老照护——缺乏切身的关联。当道德教育不能回应真实的生活关切,它就沦为一种仪式性的存在,居民“入耳不入心”,自然难以产生行为转化的动力。

其二,形式单一,单向灌输有余而主体参与不足。传统的“我说你听”式灌输逻辑,忽视了居民作为成人的认知特点。成年人尤其是老年人,已有稳定的价值结构和丰富的人生经验,单向灌输不仅难以引发共鸣,反而可能激起心理抵触。社区德治若不能转化为居民可参与、可体验、可共创的实践活动,就注定是“热热闹闹一阵风,风过之后一场空”。

其三,机制碎片化,缺乏协同合力。德治实践往往由宣传条线单打独斗,与社区党建、民生服务、矛盾调解等条线工作缺乏有机整合。道德教育与居民的实际利益脱节,“好人没好报”的现象如果长期存在,德治的公信力就会在居民心中悄然流失。

四、以德育人融入社区治理的优化路径

破解上述困境,关键不在于增加活动的数量和频次,而在于转变思路,将以德育人从“附加任务”升维为“治理方式本身”,从四个维度切入系统优化路径。

第一,将道德教育与解决民生难题深度融合,实现“育德于服务”。道德认同的形成,最有效的路径不是“听”来的,而是“感受”来的。与其单独开展孤立的道德宣讲,不如将德育嵌入社区服务场景之中。比如,在组织面向独居老人的志愿送餐服务时,不仅解决老人用餐问题,更在结对的日常互动中自然传递孝亲敬老的美德;在推进社区环境整治时,通过让居民亲身参与公共空间的改造和维护,培育“社区是我家”的责任意识。当居民感受到道德行为带来的实际便利和情感温暖,道德认同便不再是抽象概念,而成为可感的生活经验。这种“德治+服务”的双轨模式,既增强了服务的温度,又为德育提供了真实的实践场域。

第二,以榜样选树和道德叙事激活“身边的力量”。抽象的榜样宣传效果有限,真正能打动人的是“身边人讲身边事”。社区应当建立常态化的身边好人发现机制,不局限于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更要关注那些长期默默奉献的普通居民、热心邻里调解的退休教师、坚持义务巡逻的楼组长。通过“道德评议会”“社区好人榜”“家风故事汇”等接地气的形式,让这些普通人的故事在社区内部传播。关键不在于选树本身,而在于由此形成一种“光荣感”的社区氛围——让做好事的人被看见、被尊重、被效仿,逐步扭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心态。

第三,构建德治与法治、自治相互赋能的协同机制。社区治理从来不是单一手段的独角戏,以德育人也不能孤立运行。有效的路径是建立德治与法治的衔接机制,善用“道德+法律”的组合工具:社区公约的制定过程既应体现居民共同的道德意愿,也应经过法律顾问的合规审核;调解矛盾时既要讲情理以化解怨气,也要明法理以定分止争。同时,德治应与自治深度咬合,将道德评议引入业主自治、居民议事等民主过程,对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模范遵守公约的居民给予精神褒扬乃至适当的物质激励,形成“有德者受尊重、有德者得实惠”的鲜明导向。这种制度化的正向反馈,能够打破“道德无用”的认知误区,让居民切实感受到道德资本的价值转化。

第四,善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德治的浸润力和公信力。今天的社区居民尤其是中青年群体,大部分时间和注意力都在网络空间。社区德治亟需“上线入云”,借助微信群、社区公众号、小程序等数字化平台,建立道德行为的记录展示和激励积分体系。但必须警惕技术应用的异化——如果积分制沦为“刷分游戏”,如果数据公开侵犯居民隐私,德治就可能变为新的形式主义。因此数字化德治的核心原则是:公开透明但不侵犯个体尊严,激励导向但不制造道德绑架,数据辅助但不替代面对面的情感交流。

五、结语

以德育人深度融入社区治理,不是对传统教化模式的简单回归,而是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创造性转化。它承认制度的局限性,也正视道德的实践性,试图在刚性规则与柔性教化之间找到动态平衡。社区的美好,最终不是靠多少条禁令管出来的,而是在人与人的日常相处中生长出来的。当每个居民都不仅是社区的居住者,更是社区文明的参与者和守护者,治理的深层力量便已悄然形成。这或许是以德育人对于社区治理最根本的意义所在——不追求立竿见影的短期秩序,而是培育一种能够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社区公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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