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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中“以德育人”的功能审视与优化进路

引言

社区作为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承载着居民日常生活、公共交往与价值共契的多重功能。近年来,随着基层治理重心下移,社区治理从单一的行政管控向多元主体协同共治转变。在这一转型过程中,“以德育人”作为柔性治理的重要载体,逐渐进入政策话语与实践视野。然而,德育功能的发挥并非天然有效,其边界何在、如何避免泛化与形式化,成为社区治理走向精细化必须回应的关键问题。本文旨在系统梳理“以德育人”在社区治理中的内在逻辑与现实功能,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路径,以期为社区治理中的德治实践提供学理支撑与实践参照。

一、“以德育人”在社区治理中的内在逻辑

社区治理中的“以德育人”,并非简单地将道德说教植入居民生活,而是通过价值引导、文化浸润与行为规范,实现居民道德素养的提升与社区公共精神的培育。其内在逻辑可概括为“价值认同—行为规范—关系协调”三个递进维度。

首先,价值认同是社区凝聚力的根基。社区居民来自不同背景,缺乏天然的血缘与组织纽带,道德共识的建立有助于弥合异质性带来的疏离。通过社区公约、榜样宣传、家风传承等形式,德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居民可感知、可践行的日常准则,从而为社区治理提供共同的价值底色。

其次,行为规范是秩序生成的柔性机制。与刚性的法律规章不同,德育依靠内化的道德自律与社会舆论监督,引导居民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如垃圾分类、邻里互助、公共空间维护等。这种自律性的行为养成,降低了治理成本,也增强了规则的可持续性。

最后,关系协调是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社区纠纷多源于利益分歧与沟通不畅,德育通过培育同理心、协商意识与宽容态度,为居民搭建理解与妥协的桥梁,使矛盾在萌芽阶段即通过道德对话得以消解,避免升级为行政或法律冲突。

由此可见,“以德育人”的功能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嵌入社区治理的深层肌理,与法治、自治形成互补共生的关系。

二、实践中“以德育人”的功能发挥与现存问题

当前,许多社区已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实践,如道德讲堂、星级文明户评选、邻里文化节等,在提升居民文明素养与社区归属感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功能的实际发挥存在明显的不均衡性与局限性。

从功能发挥的积极面看,德育在特定场景下展现了独特优势。其一,在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空间营造等集体事务中,德育通过激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了参与率与配合度。其二,在社区矛盾调解中,德高望重的居民骨干(如老党员、楼门长)运用道德劝诫与情理疏导,成功化解了大量琐碎纠纷,行政调解的压力因此减轻。其三,德育与社区文化品牌建设相结合,形成了“一社区一品格”的差异化学风,增强了社区辨识度与吸引力。

但从问题导向审视,当前的“以德育人”实践至少存在三方面短板。第一,内容同质化与形式空转。许多社区照搬上级宣传文本,缺乏对本地居民实际道德需求的回应,导致德育活动流于讲座签到、展板拍照等“留痕”行为,难以触动人心。第二,主体错位与参与被动。德育主要由居委会或第三方社会组织主导,居民多以观众或受教者身份出现,缺乏主动参与和共建的平台,使德育沦为单向灌输。第三,效果评估缺乏长效标准。德育成效难以量化和即时显现,现有的考核指标多聚焦活动次数、参与人数等表面数据,而对居民道德认知是否提升、邻里关系是否改善等实质效果关注不足,导致资源投入的盲目性与低效。

此外,德育还可能面临“道德绑架”的风险。过度强调义务与奉献,忽视居民个体的合理利益诉求,反而引发逆反心理。例如,在志愿服务动员中,以道德名义强制要求居民参与,不仅挫伤积极性,还损害了德育的公信力。

三、优化思路:制度、文化与主体协同

提升“以德育人”在社区治理中的实效,需突破“活动思维”的局限,转向系统化的路径设计。本文认为,可从制度建设、文化深耕与主体协同三个维度展开。

(一)制度嵌入:让德育从软约束走向硬纽带。虽然德育本质上是柔性力量,但其效能需要制度保障才能持续。一方面,应将德育目标融入社区治理的常规机制,例如在居民公约、业主规约中明确道德条款,并与积分激励、评优表彰等利益挂钩,使道德行为获得正向反馈。另一方面,建立德育需求动态调研与响应机制,定期收集居民对社区道德问题的认知与期待,避免“一刀切”式的教育内容。同时,构建多元参与的德育效果评估体系,引入居民满意度、邻里关系改善度等质性指标,替代单一的量化考核。

(二)文化深耕:以社区叙事激活道德自觉。文化是德育最深厚的土壤。社区应当挖掘自身的历史脉络与传统资源,通过口述史采集、老物件展览、社区故事会等形式,将抽象的德目转化为居民熟悉的人物与事件。例如,以上世纪邻里互助的集体记忆唤起当代居民的共情,或以当代“最美家庭”“身边好人”的真实经历树立可学可及的榜样。此外,公共空间的文化浸润同样重要。在社区走廊、花园、活动室等场所布置具有道德寓意的景观小品或格言标语,但应避免说教化,而采用艺术化、生活化的表达,使居民在不经意间受到熏陶。

(三)主体协同:从单向教化走向共育共治。德育的主体不应局限于居委会或外聘专家,而应扩展至居民自身。可借鉴“社区营造”理念,引导居民自发组织道德议事会、邻里互助小组等,让居民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中自然习得责任、尊重、合作等美德。同时,发挥新媒体的互动优势,建立社区线上道德社群,鼓励居民分享善行、讨论公共议题、协商矛盾,形成线上线下交织的道德共同体。另外,外部专业力量的介入应侧重于“赋能”而非“替代”,为居民骨干提供沟通技巧、活动策划等培训,使其具备自主开展德育活动的能力。

四、结语

社区治理中的“以德育人”,既非万能灵药,也不是空洞口号。其功能发挥有其固有的边界——它无法替代法律的底线约束,也无法解决资源分配的结构性矛盾;但它能够在法治与自治的间隙中,通过价值引领与关系修复,为社区注入温情与信任。优化的关键,在于将德育从孤立的活动升级为嵌入制度、植根文化、激活主体的一体化治理策略。唯有如此,“以德育人”才能从理念走向实践,从点缀走向常态,真正成为社区善治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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