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末梢,也是各项政策落地生根的起点。近年来,随着基层治理现代化战略的持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从阵地标准化到队伍专业化,从网格化管理到数字化赋能,一系列举措深刻改变了基层治理的样貌。然而,顶层设计的系统性推进与基层实际承接能力之间仍存在明显落差,一些地方出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负荷超载,另一些地方则面临"组织挂起来、服务落不下去"的悬浮困境。本文聚焦基层组织推进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从治理体制、组织运行、资源匹配与技术应用等维度展开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切实可行的改进方向。
一、行政主导下的组织泛化与治理内卷
基层组织的核心功能在于动员社会、整合资源、回应民众需求。然而,在压力型体制的传导下,基层组织往往被纳入行政链条,成为上级任务在"最后一公里"的忠实执行者。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压实,本意是确保政令畅通,却在实际运行中造成行政事务对基层自治领域的过度挤占。一项针对中部某地级市的调查显示,社区居委会实际承担的行政性事务占总工作事项的七成以上,远超其法定职责范围,组织角色日益"准行政化"。
这种组织泛化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治理内卷。基层干部的大量时间被用于填表报数、迎检考核、台账整理,真正面向群众的服务时间被不断压缩。"文山会海"以新的形态回潮,基层工作者疲于应付各类专项行动,组织的动员能力和服务效能反而出现边际递减。更为深层的问题是,当基层组织习惯于对上负责的工作逻辑,其对群众需求的敏感性便随之弱化,治理行为趋于程序合规而疏于实质回应,行政吸纳社会的结果是组织体系日益庞大,而社会治理的实际成效并未同步提升。
二、自治功能弱化与群众参与的结构性缺场
基层组织的生命力根植于社会动员能力,而这种能力又以群众的有效参与为前提。然而,在行政化倾向不断加深的同时,基层自治空间正被逐步压缩。民主议事、村(居)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安排在许多地方流于形式,议事程序虽然完整,但议题设定多自上而下,群众参与难以对治理决策产生实质影响。久而久之,居民和村民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度持续走低,"干部干、群众看"成为不少基层社区的常态。
这一困境在城乡社区有着不尽相同的表现。农村地区,随着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外流,村庄空心化导致自治主体缺位,留守人群的参与能力和参与意愿均显不足,村民会议召开困难,集体经济组织与行政组织混合运作,权责边界模糊。城市社区则面临陌生人社会的治理难题,居民原子化程度高,邻里联结薄弱,社区认同感缺失,网格化管理虽然延展了治理触角,却更多停留在信息采集和风险排查层面,尚未转化为有效的社会再组织能力。自治功能的结构性弱化,使基层组织在面对公共危机或重大任务时,往往只能依赖行政动员,社会自组织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协同作用。
三、资源下沉与承接能力之间的结构性失配
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服务管理向基层延伸,是近年来基层治理改革的基本方向。但在实践中,"事权下沉、人权财权未同步下沉"的错位问题依然突出。基层承担的任务不断扩张,从疫情防控到安全生产,从环境保护到矛盾调解,几乎每一项专项工作最终都要落实到社区和村一级。然而,相应的编制资源、财政保障和专业人才并未实现同步配套。一些乡镇站所人手紧张,一个工作人员对口多个上级部门,基层队伍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
承接能力的不足还体现为专业素养的结构性短板。当前基层治理面对的问题日益复杂,涉及法律、心理、社会工作、应急管理等多个专业领域,而基层工作者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专业背景单一,培训体系又往往流于短期化、碎片化。考核评价机制同样存在偏差,过度强调台账痕迹和工作留痕,导致"干得好不如写得好",实干者吃亏、务虚者得利,进一步扭曲了基层的行为导向。资源输入与能力建设之间的断层,使得诸多惠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出现"梗阻",基层的治理效能因此大打折扣。
四、数字化转型中的形式主义新形态
数字技术被视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重要工具,网格化平台、政务APP、大数据分析等应用迅速普及。应当承认,数字化在提升信息传递效率、实现精细化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数字治理也滋生了新的形式主义:基层工作者被迫在多个互不相通的平台重复录入同一信息,各类签到打卡、在线学习、截图反馈占据大量工作时间。"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表面上是技术应用问题,本质上仍是考核评价机制不科学的反映。
数据壁垒与平台割裂进一步加剧了基层负担。不同部门各自建设信息系统,数据标准不一、接口互不兼容,基层既要向综治平台报送信息,又要向民政、卫健、应急等部门重复提交数据。技术赋能异化为技术负能,基层并未因数字化而获得实质性减负,反而陷入"数字内卷"的困局。更为隐蔽的风险在于,过度依赖数字化考核容易使基层治理走向指标化、表面化,那些无法量化的群众满意度、社区归属感等治理成效被忽视,长此以往,治理的实质内容将被数字形式所架空。
五、优化进路:迈向赋能型基层治理
破解上述困境,需要超越简单的机构增设或任务摊派思维,转向系统性的制度重构。首先,必须明晰权责边界,以清单管理方式厘清行政事务与自治事务的界限,凡不属于基层法定职责的事项不得强制下沉,确需基层协助的事务实行"费随事转",从源头上遏制行政事务的无限扩张。同时,要建立刚性的准入审核机制,防止各部门随意将任务甩给基层。
其次,应重构激励考核机制,推动从重痕迹向重实效转变。考核评价应更多引入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率等结果性指标,减少对台账、留痕的过度依赖,让基层干部从繁琐的形式事务中解脱出来,把精力真正投向服务群众。与此同时,需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基层干部担当作为提供制度保障,避免"一票否决"泛化带来的消极避责。
第三,要推动资源、编制、财政力量同步向基层下沉,并强化基层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可通过定向招录、交流轮岗、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力量,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提升基层工作者在矛盾调解、应急处突、群众工作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数字治理方面,则应在市级乃至省级层面统筹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共享,让技术真正服务于治理效能提升。
归根结底,基层治理不是简单的自上而下管控,而是政府与社会协同共治的过程。改进的方向应当是赋权而非加码,是激活而非替代,是在行政引导与群众自治之间找到弹性平衡。唯有推进基层组织从"行政末梢"向"治理枢纽"转型,基层治理才能获得持久的生命力。
结语
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涉及治理理念、制度设计与运行方式的系统性工程。当前推进过程中暴露的问题,既是体制机制深层矛盾的折射,也预示着转型期特有的阵痛。破解难题,既需要顶层设计的统筹谋划,也离不开对基层实际运行逻辑的深刻体察。要在减负与赋能、规范与活力、技术与人文之间求得动态平衡,让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中富有韧性和效率的基础单元,这既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固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