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文化传播何为——从“送文化”到“种文化”的转向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如果说产业兴旺是乡村的骨架,那么文化便是乡村的血脉与灵魂。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纵深推进,各地在基层文化传播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从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到组织送戏下乡、文艺汇演,再到培育乡村自媒体人、挖掘非遗资源,基层文化传播的通道和形态正在悄然改变。然而,实践中一个值得审视的问题是:文化的传播不能仅仅停留在“送达”的层面。若只是将城市文化产品“搬运”至乡村,农民仍然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即使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文化根系依然难以扎入乡土深处。真正有效的基层文化传播,需要完成从“文化下乡”的单向输送向“乡土文化自我表达”的双向互动转型。本文基于对多地乡村文化实践活动的一线观察,尝试剖析当前基层文化传播的成效、困顿与可能路径。
二、实践观察:多元样本中的基层文化传播图景
观察之一是“文化礼堂”的载体迭代。在浙江等地推行多年的农村文化礼堂,已从单纯的演出场地演变为集政策宣讲、民俗展演、村民议事、节庆活动于一体的复合型公共空间。值得关注的不是礼堂的数量,而是其空间功能的常态化运营——部分村庄引入“文化管家”制度,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实现专人管理,将原本一年数场的“嘉年华式”活动转化为每周固定的读书会、戏曲排练与技艺工坊,这使得文化传播从“事件”回归为“日常”。
观察之二是数字平台的乡土实践。短视频与直播技术的下沉,为乡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自我讲述”机会。一些返乡青年以纪录农事、方言短剧、非遗制作为内容,积累了可观的关注度,客观上实现了乡村文化的流量化传播。但这股浪潮中亦存在明显的断层:能够娴熟运用数字媒介进行内容生产的,只是少数掌握数码技能、具备媒介素养的个人,多数中老年村民仍处于“刷屏看客”的状态。更需警惕的是,算法推荐机制往往倾向于放大猎奇化的乡村景观,使真实的乡村日常生活和文化肌理被选择性遮蔽。数字传播平台能不能真正转化为基层文化的“放大器”,仍取决于农民自身能否成为内容生产的主体,而绝非仅仅停留在“被拍摄”的位置。
观察之三是非遗传承的社区活化。在一些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村庄,文化传播与产业化的纠缠呈现出复杂面貌。有的地方将传统手工艺进行了成功的市场转化,让竹编、蜡染等技艺在现代审美中找到了新归宿,年轻学徒因可见的经济回报而回流。但也有某些实践只重“包装”、不重“体认”,将原有文化符号剥离其生成语境,沦为缺乏生命力的“文化布景”。这种文化符号的“空心化”现象提示我们:对基层文化的保护性传播,目标不在于将传统封存于展柜之内,而在于让传统手艺在其社区内部重新获得知识价值、伦理意义和日常实践的活力。
三、问题审视:基层文化传播的三重结构性困顿
综合上述观察,当前基层文化传播中存在若干共性矛盾。其一,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结构性错位。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往往采取“标准化菜单”模式,然而不同村庄因资源禀赋、人口结构、产业形态的差异,其文化需求高度分化。老龄化村庄需要的是养生知识与社群陪伴性文化活动,近郊村庄则急需亲子教育和城市文明礼仪的内容供给。“千村一面”的文化服务供给,其效果只能是低效的,甚至适得其反的。
其二,硬件建设与软件运营之间的失衡。不少乡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已然“够用”,但利用率长期堪忧——图书室门前冷落,健身广场晨昏乏人。根源在于运营能力的欠缺。基层文化管理员普遍身兼数职,缺乏专业的策划与组织能力,导致设施空转、活动流于形式。而文化内容的持续生产,恰恰是最依赖“人的创造力”的部分,如果缺乏专业人才和志愿团队的持续支撑,再光鲜的硬件也只能是“空舞台”。
其三,地方性知识与外来文化之间的张力。乡村社会内部原本蕴藏着丰富的熟人网络、乡规民约、礼俗传统,这些可视为“地方性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成为文化传播的根脉。但在城市化导向的文化话语中,乡村常被刻画为“落后”的代名词,部分基层干部也惯于以“先进文化”的代言人自居,忽视了乡村原生文化秩序的自主性和解释能力。这种文化话语权的倒挂,导致传播与接收之间的紧张,也加剧了农村青年对本土文化的疏离。
四、路径思考:从传播范式到实践机制的重构
走出上述困顿,需要的不是更多“活动”,而是对基层文化传播实践逻辑的系统反思。首先,在主体层面,应着力培育“乡村文化带头人”。文化传播的本质是人与人的影响,而没有比本村人更适合扮演文化中介的角色。无论是有手艺的匠人、擅讲故事的老人、返乡创业的青年,还是退休回村的教师和干部,都可能是激活乡土文化活力的关键节点。公共政策需要通过资助创作、提供培训与展示平台,帮助这些“星星之火”形成稳定的文化生产能力。同时,建立城乡文化结对帮扶机制,引入高校、剧社、文创机构的智力资源,与乡村内部力量形成互补性协作。
其次,在内容层面,推动传播视角从“文化展示”转向“意义联结”。乡村文化传播不应停留在制造“可看性”的奇观,更应着力挖掘那些能够凝聚社区认同、安顿个体精神的意义系统。比如,对外来游客进行非遗展示固然必要,但对内开展的“口述村史”项目、基于乡村公用记忆的“集体摄影展”、邀请不同世代共同参与的“老物件品读会”,其凝聚人心的价值绝不亚于一场精心策划的对外展演。基层文化传播的首要任务,是服务于村庄内部的文化认同建设,而对外的形象传播不过是内部文化繁荣的自然溢出。
再次,在媒介层面,应当正视数字化带来的传播生态变迁,引导乡村文化在数字空间中的“在地化”表达。培育乡镇级的数字文化志愿者队伍,帮助那些不擅长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将记忆转化为影像、音频与图文;支持村干部和乡村教师利用新媒体讲述本村产业与风土人情,从而对抗算法流量对乡村想象的过度简化。数字媒介不应只是城市“文化工业”覆盖乡村的工具,而亦可成为乡村对内联结情感、对外输出多元叙事的基建。
最后,在制度层面,将文化传播纳入乡村治理的总体框架中审视。文化传播不只是宣传部门的事务,它与乡村教育、基层民主、产业孵化、生态保护紧密联动。应当鼓励乡村在规划层面将文化资源盘点、非遗传承计划、乡土景观留白作为村庄发展的前置性考量。对于“百千万工程”等乡村振兴项目,应设立文化绩效评估指标,以此倒逼各个建设环节对文化维度的关切;并通过设立“乡村文化基金”等多元筹资渠道,为村庄自主策展、排练、出版提供可持续的经费保障,减少对上级拨款周期和短期赛事评比的过度依赖。
五、结语:让文化在乡土中重新生长
基层文化传播的最高目标,不是把“外面的好东西”搬进乡村,而是唤醒乡村自身的文化生产力,让广袤乡土重新生长出自己的表达。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学者、社会组织与村民之间需要形成一种平等的对话关系,尊重乡村文化演化的内生节奏,避免急功近利的“打造”思维。文化从来不是靠标准化生产出来的,而是在人与土地、人与人之间的日常互动中逐渐生成的。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基层文化传播,最终应当回应的,是如何让乡村不仅经济上得以振兴,而且在文化意义上重新成为值得安身立命的所在。当乡村拥有了自我讲述的能力与自信,它所散发出的文化之光,才真正具有照亮自身乃至远方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