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当代中国社区治理正经历从“管理”向“治理”的深刻转型。在行政手段与法治框架日趋完备的背景下,如何激活社区内部的道德资源,使居民从被动接受管理转向主动参与共建,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命题。以德育人并非简单的道德说教,而是一种通过价值引导、文化浸润和关系重构来涵养社区公共精神、形塑集体行动逻辑的柔性治理机制。它既是对传统礼俗社会伦理秩序的创造性转化,也是对现代社区治理中“主体性缺失”“公共性式微”等困境的积极回应。本文旨在系统阐释以德育人在社区治理中的多重功能,分析当前实践中存在的阻滞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操作性的优化路径,以期为社区德治建设提供理论参照与实践启示。
二、以德育人的核心功能:从价值整合到秩序内生
(一)价值引领:凝聚社区共识的思想基础
社区是由异质性个体组成的生活共同体,居民在职业背景、文化程度、价值观念上存在显著差异。以德育人首先发挥的是价值定向与观念整合功能。通过挖掘和弘扬孝亲敬老、邻里互助、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以及倡导志愿服务、公共参与、责任担当等现代公民意识,社区能够在多元价值并存的环境中建立起一套具有广泛认同感的核心价值体系。这种价值引领不是强制灌输,而是借助榜样示范、故事叙事、仪式活动等柔性方式,使抽象的道德规范内化为居民的情感认同和行为自觉,从而为社区治理提供深层的思想共识基础。
(二)矛盾化解:重建人际信任的润滑机制
社区高频发生的邻里纠纷、物业矛盾、公共空间占用等问题,表面看是利益之争,深层则往往源于信任缺失与公共伦理的弱化。以德育人通过培育“推己及人”“将心比心”的道德感通能力,能够有效降低人际交往中的交易成本,使矛盾双方在利益博弈之外找到基于共同善的解决通道。当社区形成了一种“以德服人”而非“以力制人”的文化氛围时,许多潜在的冲突便能在日常互动中被消解。此外,德治强调“情、理、法”的有机融合,既尊重法律底线,又关注人情温度,这种复合型矛盾化解模式往往比单纯的行政裁决或法律诉讼更具韧性与可持续性。
(三)情感凝聚:培育社区认同的精神纽带
现代城市社区的典型特征之一是“陌生化”与“原子化”,居民之间缺乏深层情感联结,导致社区沦为单纯的居住空间而非生活共同体。以德育人通过组织集体性道德实践活动,如社区邻里节、敬老慰问、环保公益行动等,为居民创造了面对面互动、心与心交流的场景。在这些活动中,居民不仅完成了道德实践,更重要的是构建了基于共同记忆和情感体验的社会关系网络。这种情感凝聚一旦形成,就会转化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为社区治理奠定坚实的心理基础。居民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从“路人”变为“家人”,社区治理便获得了最可靠的内生动力。
三、现实审视:以德育人实践中的阻滞因素
(一)价值多元背景下的道德共识张力
当前社会价值观日趋多元化,不同年龄层、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群在道德认知和判断标准上存在显著差异。例如,年轻一代更强调个人权利与边界意识,而年长一代则更看重集体利益与熟人伦理。这种代际之间的道德认知差异,使得社区在推选“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时,常面临标准争议和认同困境。此外,网络信息的碎片化传播也在不断冲击着传统道德权威,社区德治的话语体系若不能与时俱进,便难以真正触及居民的心灵深处。
(二)形式化倾向与实效性不足
部分社区在以德育人工作中存在明显的“任务导向”而非“效果导向”。宣传栏上的道德标语、定期举办的讲座活动、应付检查的材料汇编,这些形式固然必要,但如果缺乏对居民真实需求和社区具体问题的精准回应,就很容易沦为“走过场”的摆设。以德育人的核心在于“化人”,而非“秀人”。当居民发现道德宣传与实际治理行动之间存在“两张皮”现象时,不仅无法产生认同,反而可能滋生反感情绪,使德治效果大打折扣。
(三)制度支撑薄弱与长效机制缺失
目前,许多社区以德育人工作的开展高度依赖于个别热心干部或少数积极分子的个人推动,缺乏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和资源保障。道德教育缺乏常态化的课程体系,道德实践缺乏持续性的激励引导,道德评价缺乏刚性的约束效力。这种“运动式”“突击式”的工作模式,使德治效果难以沉淀为社区治理的常规力量。一旦人员更替或工作重心转移,前期积累的道德资本很容易流失,社区德治陷入“建了又拆、拆了再建”的低水平循环。
四、优化进路:构建系统化、内生式的社区德治体系
(一)立足社区场域,推动道德教育生活化
以德育人必须从“宏大叙事”转向“日常实践”,将抽象的伦理原则转化为居民可感知、可参与、可受益的具体行动。社区应善于从居民身边的“微小事”入手,如垃圾分类中的责任意识、公共区域的维护自觉、邻里噪音的换位思考等,以这些生活场景为切入口,开展“微道德课堂”和“行为反思坊”。同时,要注重挖掘社区内部的本土道德资源,鼓励居民讲述自己的“家风故事”“邻里故事”,用身边人、身边事来传递道德力量,使德治在烟火气中生根发芽。
(二)丰富载体形式,实现德法融合与数智赋能
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德法融合”的治理工具,将道德要求嵌入社区公约、居民守则和物业管理规定之中,通过“道德评议庭”“社区议事会”等载体,让道德评价具备一定的制度约束力。另一方面,要借助数字技术拓展以德育人的时空边界。例如,开发社区道德积分系统,将志愿服务、助人行为、公共参与等纳入积分体系并与社区内的便民服务、荣誉激励挂钩;利用社区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定期推送具有思想深度的道德叙事和治理案例分析,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德治生态。技术的运用要服务于道德情感的真实传递,而非沦为冷冰冰的数据游戏。
(三)培育多元主体,构建德治共同体
社区德治不能仅靠居委会“单打独斗”,而应吸纳社区内的多元力量共同参与。要重点发挥社区党员、退休教师、本土乡贤、社工机构、志愿者队伍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头雁引领+群雁齐飞”的格局。同时,要注重培育居民自治组织开展道德实践的能力,支持建立“邻里互助会”“道德促进会”等草根组织,让居民在自主策划、自主实施、自主评价道德活动的过程中,真正成为德治的主体而非客体。此外,应建立社区道德顾问制度,邀请伦理学、社会学、公共管理领域的专业学者定期为社区德治提供智力支持,提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四)完善制度机制,保障德治持续长效
制度是德治从“软约束”走向“硬支撑”的关键。社区应将以德育人纳入基层治理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考核体系,确保其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和场所保障。要建立健全道德典型的发现、培育、宣传和激励闭环机制,让做好事的人有回报、有荣誉、有地位,形成“好人有好报”的鲜明导向。此外,还要建立动态评估反馈机制,定期开展居民道德感知和德治满意度调查,根据居民的真实反馈及时调整工作策略,避免陷入自我循环的路径依赖。只有将道德建设嵌入社区治理的制度架构之中,才能实现从“一时之德”到“长久之治”的跨越。
五、结语
社区治理的终极目标不是管住人,而是凝聚人、成就人。以德育人作为社区治理的灵魂工程,其深层价值在于唤醒居民内心的道德自觉,构建一种基于共同善的公共生活秩序。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社区德治不仅需要热情与情怀,更需要智慧与制度。唯有将道德的力量融入日常治理的每一个细微之处,让德治与法治、自治相辅相成、同频共振,才能真正实现社区善治的美好图景,让每一个社区都成为有温度、有底蕴、有活力的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