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其效能的发挥高度依赖基层干部的政治担当。所谓政治担当,是指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自觉坚守政治立场、主动承担政治责任、敢于直面矛盾并有效推动问题解决的行动品质。然而,近年来在部分地区基层治理实践中,出现了政治担当弱化甚至虚化的现象:部分干部遇事推诿、避重就轻、以“程序合规”掩盖责任缺失,导致政策执行梗阻、群众诉求悬置、治理效能下降。这一问题若不加以系统纠治,不仅会侵蚀基层组织的公信力,更可能动摇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因此,深入剖析政治担当虚化的具体表征、深层成因,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优化思路,已成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关键议题。
二、政治担当虚化的多重表征
基层治理中的政治担当虚化并非单一表现形式,而是呈现出多层次、多面向的复杂样态。
其一,责任规避与消极作为。部分干部在涉及跨部门协调、历史遗留问题或敏感矛盾时,倾向于采取“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策略,将个人风险置于公共利益之上。他们往往以“需要上级指示”“按规定流程办理”为借口,实质上拖延或回避实质性解决,导致“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隐性不作为蔓延。
其二,形式主义替代实质行动。在各类检查、考核压力下,部分基层单位热衷于打造“痕迹台账”“亮点工程”,将工作精力过多投入文字汇报、展板制作和媒体宣传,而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采取“包装式解决”或“模板化回应”。这种以表替里、以虚代实的做法,使得政治担当异化为“展示担当”而非“真正担当”。
其三,利益权衡扭曲责任导向。一些基层干部在面临上级要求与地方利益、短期政绩与长期效益之间的冲突时,优先选择迎合局部利益或显性指标,甚至不惜对上级政策进行“选择性执行”或“变通处理”,使政治担当让位于利益算计。例如,在环保整治中,个别地区对高税收企业采取“先污染后治理”的默许态度,便是政治担当虚化的典型折射。
其四,能力恐慌下的退缩心态。面对日益复杂的治理场景(如数字治理、风险防控、多元诉求协调),部分干部因知识结构陈旧、专业能力匮乏而产生畏难情绪,不敢拍板、不敢创新,以“等一等、看一看”的心态错失问题解决的最佳时机。这种“本领恐慌”引发的行动迟疑,同样构成了政治担当虚化的重要维度。
三、虚化现象的深层成因
基层政治担当虚化的形成并非偶然,其背后是制度、文化、组织与个体等多重因素的交互作用。
首先,考核机制中的激励失衡。当前基层考核体系虽强调实绩导向,但在操作层面仍存在“重痕迹、轻实效”“重显绩、轻潜绩”的偏差。当“不出事”比“干成事”更容易获得考评认可时,干部必然倾向选择保守行为。同时,问责机制的不完善——特别是“容错纠错”机制在实践中难以落地——进一步加剧了干部“多干多错”的焦虑,从而抑制了担当行为的涌现。
其次,权责配置的结构性冲突。基层往往面临“事权下沉、财权上收”的困境,大量治理任务被层层分解至街道、乡镇,但相应的执法权、资源调配权却未能同步下放。这种“有责无权”的局面使得干部在应对复杂问题时既有心无力,又因任务硬性指标而被迫采用“变通”策略。久而久之,形式化落实替代有效担当成为一种“理性选择”。
再次,组织文化中担当精神培育不足。部分基层单位长期存在“论资排辈”“明哲保身”的隐性文化,敢于担当者反而可能因“出风头”“破坏规矩”而被边缘化。加之一些地方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偏向强调“服从”而非“主动作为”,政治担当所需要的独立思考与决断勇气未能得到有效激发。
最后,干部个人素质与岗位要求的错配。在选人用人环节,如果过度强调“政治忠诚”的表层表现(如表态积极)而忽视专业能力与责任意识的内在匹配,就会导致一些能力不足或担当意愿薄弱者进入关键岗位。与此同时,基层干部面临高强度工作压力与较低薪酬待遇的长期矛盾,职业倦怠与心理疲惫也会逐步侵蚀其担当的内在动力。
四、优化政治担当的可行路径
破解基层政治担当虚化困局,需要构建“制度—文化—能力—监督”四位一体、协同发力的综合优化体系。
第一,以制度创新重塑激励与容错平衡。应改革考核评价体系,将群众满意度、问题实际解决率、风险主动识别与化解等指标权重提升,减少对“台账厚度”和“会议次数”的依赖。同时,出台操作性强的“容错纠错”实施细则,明确容错的情形、程序与后果,为敢于担当者提供制度性“安全垫”。例如,对在改革探索中因客观条件导致失误但未谋取私利的干部,应予以免责或从轻处理,从而在制度层面释放“允许试错、鼓励担当”的明确信号。
第二,以权责优化夯实担当的履职基础。应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对基层治理中的事权与资源进行再配置,确保基层有足够的执法权限和财政支持来履行相应职责。同时,建立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减少因“条块分割”导致的推诿空间。只有当干部手中握有解决问题的实质性工具时,政治担当才具备从决心转化为行动的现实条件。
第三,以文化建设培育担当的内生动力。基层单位应通过典型选树、案例研讨、情境培训等方式,强化“为公担当”的职业价值观。定期组织“担当案例复盘会”,对成功化解矛盾、敢于破解难题的干部给予公开表彰和晋升优先考虑,逐步形成“担当者荣、推诿者耻”的组织氛围。同时,将担当精神纳入干部日常教育体系,从入职培训到岗位轮训,持续强化责任意识与家国情怀。
第四,以能力提升消除担当的心理壁垒。针对“本领恐慌”,应制定精准化的能力提升计划。通过“导师帮带”“跨界交流”“实训基地”等模式,帮助基层干部掌握新时代治理所需的法律素养、群众工作方法、数字化工具运用等核心技能。此外,可设立专项“担当赋能基金”,支持干部参加专业进修或赴先进地区挂职锻炼。能力越强,底气越足,担当意愿自然水涨船高。
第五,以监督闭环压实担当的执行链条。健全“承诺—执行—反馈—问责”的闭环监督机制。推广“责任清单”制度,将重要任务的目标、时限、责任人公开化,接受群众与上级双重监督。对发现的“虚作为”“假作为”现象,运用约谈、通报、调整岗位等手段及时纠偏,形成“失责必问、担当方可免责”的鲜明导向。同时,完善群众评价与第三方评估通道,使政治担当从“内部评价”走向“社会共识”,倒逼干部主动作为。
五、结语
基层治理现代化不能仅仅依赖制度文本的完善,更需要每一名基层干部在具体工作中将政治担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政治担当虚化并非不可逆转——通过制度激励供给、权责结构优化、文化氛围塑造、能力体系重塑与监督约束强化等多维路径的协同推进,完全能够重新激活基层干部的担当基因。应清醒认识到,消解虚化现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唯有当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成为基层治理的常态,国家治理的根基才能更加坚实,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才能真正打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最直观注脚。